主人公李牧蘇映雪

第一千六百九十九章 熊貓熊第二期上線(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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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條,企業若違反使用條例,牧野科技有權立刻停止授權,並根據違規情況,追收版權費用。

    李牧的想法也是免費授權、增強全球曝光度,畢竟牧野科技現金流極好,估值也早就超過千億美元,完全不需要熊貓熊的版權收入,不如免費授權來實現遍地開花。

    不過,雖然是免費授權,也不可能就撒開了大家隨便用,搞不好明天就被弄到了套套或者其他上不來台麵的商品身上。

    所以想用就必須申請,同時告知用途,牧野科技審批過了,對方才可以用。

    另外,之所以不讓對方生產純粹的周邊產品,是因為李牧要把公仔玩偶這樣的周邊產品拿在自己手裏,這不是為了賺錢,是為了確保做工和質量,否則一旦其他企業有權生產玩偶,很可能立刻搞一批劣質玩偶充斥市場,那樣的話,對熊貓熊的形象是一種損害。

    還有就是,誰的企業大、同的多,誰優先,比如可口可樂,品牌大,產量高,如果可口可樂承諾把熊貓熊印在可樂瓶或者可樂罐上、全球共印製100億瓶(罐),那自己可以立刻把授權給他;

    再比如國航,因為國航品牌也很大,而且飛機在全球各地飛行、展示度高,所以如果國航申請搞幾架熊貓熊號飛機、把熊貓熊形象印在他們的飛機上,那自己也會立刻授權;

    這個細則剛公布出去,麥當勞與可口可樂便找上門來。

    由於申請使用的商家太多,麥當勞與可口可樂的亞太區負責人直接把電話打到了李紫薇那裏,迫不及待的表示想要與牧野科技再次進行卡通形象的版權合作,並且表示願意給出高價。

    李牧之前在植物大戰僵屍的卡通形象上,跟可口可樂以及麥當勞有著非常深入的合作,對他們的合作態度,以及企業實力有較高的認可,所以他當即對李紫薇說:“告訴可口可樂,如果他們答應我今年在全球各地的生產線,一半以上的產品覆蓋熊貓熊的形象,那我第一時間就給他們授權,讓他們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拿到正版授權的企業。”

    說著,李牧囑咐道:“你得跟他們交代清楚,全球各地生產線的概念是,任何一條可口可樂生產線,都必須貢獻一半產能以上,哪怕是在非洲哪個犄角旮旯裏的生產線,也必須把一半以上的產品覆蓋上我們的熊貓熊形象。”

    可口可樂雖然是飲料行業的龍頭企業,但日子一直過得沒那麽舒爽,光是百事體係的步步緊逼就讓他們十分難受,為了確保自己的龍頭地位,他們每年在全球範圍內,至少有十億美元以上宣傳成本。

    如果他們能夠率先拿到熊貓熊的版權、率先生產出帶有熊貓熊圖案的飲料,那麽就能夠在所有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

    別看一個小小的熊貓熊形象,如果可口可樂率先拿到,其宣傳效果可能比一億美元的廣告投放還要猛!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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