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李牧蘇映雪

第一千四百三十四章 斬草要除根(2/3)

開啟AI情感朗讀功能。歡迎大家點擊體驗!

    這樣一來,就代表牧野科技要承擔iPod業務廢除的所有成本,可現在看來,iPod業務已經瀕臨死亡,牧野科技完全可以不親自廢除這項業務,任由它死在蘋果的手裏,這樣就和微軟目前的態度沒有什麽兩樣。

    說完了這些,林清雅話鋒一轉,又對蒂姆·庫克說:“不過,我們李總很尊重蘋果這家公司,他覺得,如果某些前提條件成立,牧野科技是可以幫助蘋果,來承擔iPod業務所帶來的所有成本的。”

    蒂姆·庫克點點頭,問她:“不知道李總的前提條件是哪些?”

    林清雅說:“第一個前提條件,是蘋果必須保證核心團隊90%以上的人三年不動,也就是說,包括庫克先生你在內的蘋果高層、核心崗位負責人、核心崗位工作人員,在未來的三年內必須繼續為牧野科技收購後的蘋果公司工作,為了增加約束力,諸位都要與牧野科技分別簽訂協議,如果在未來三年內想離開,要至少支付個人三年合約薪酬的三倍作為賠償,外加簽署三年的競業協議。”

    核心團隊三年不動,提前退出三倍賠償、三年競業協議,這是李牧給蘋果核心團隊製定的“333”計劃。

    拿庫克來說,如果他現在年薪五百萬美元,牧野科技會跟他簽訂一個時間為三年、總價為1500萬美元的協議,如果他幹滿三年,至少拿走一千五百萬美元沒問題,但如果他想提前退出,哪怕提前一天,也必須賠償牧野科技4500萬美元,並且承諾在退出之後的三年不得從事任何與牧野科技的業務有重疊的行業。

    這樣的協議看起來很嚴苛,對個人方麵也有些不公平,但實際上隻要雙方認可,是具備法律效力的,這就和經紀公司跟明星簽訂的經紀約一樣,老實聽話保你乖乖發財,但如果敢有二心,先讓你賠償一大筆,然後再限製你去其他公司發展,敢耍流氓耍光棍,絕對能告的你傾家蕩產。

    蒂姆·庫克覺得李牧這個條件實在是有些太過嚴苛,三年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萬一這中間出現什麽變故,豈不是要麵臨巨大的責任?就算自己答應,其他人也未必答應。

    這時候,林清雅補充道:“當然,我們也並不是一味的限製你們,你們隻要遵照我們的要求,牧野科技也會給你們足夠的經濟補償,例如我們會給所有蘋果核心團隊成員150%的薪資待遇,同時承諾給予你們數量可觀的牧野科技原始期權,今年年底或者明年牧野科技IPO,對你們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機會。”

    庫克輕輕點了點頭,這樣的話,心裏感覺就好多了,一味的限製會給人以巨大的壓迫感,但如果在限製的同時給予其他的寬鬆,就能夠中和這種壓迫感,150%的薪資待遇,外加牧野科技的期權,這麽好的收入條件,想必大多數人都不會拒絕。

    於是庫克問她:“林總還有其他的前提條件嗎?”

    “有。”林清雅說:“剛才說的是你們要保證核心團隊90%以上的人員不變動、基礎團隊80%以上的人員不變動所以第二個前提條件是,另外10%-20%可能存在變動的團隊成員,如果確定要離開蘋果,必須簽訂三年競業協議,這三年不得從事任何與牧野科技業務重合的職業,作為交換,牧野科技也會額外支付其一年薪資,作為競業協議的補償。”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
點擊添加LINE 微風小說官網賬號
(可催更及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