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李牧蘇映雪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章 找一個人來背鍋(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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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說:“昨天晚上才剛查抄了樂淘的服務器,今天就已經有相當一部分樂淘店主被抓了,公安機關響應的速度非常快,看來這次上麵的態度應該是打到底。”

    “打到底?!”馬老板有些慌了神,問他:“那你覺得我們作為平台方應該負什麽樣的責任?”

    律師便分析道:“正常情況下,平台方因為表麵上不從平台銷售中直接分成,所以可以視為平台方並沒有直接獲利,更沒有主觀故意,所以我們可以從監督失責的方向來操作,這樣的話,企業承擔的責任相應會小很多,最好的情況就是隻承擔行政處罰和警告。”

    馬老板頓時一喜,急忙問他:“這麽操作有什麽難度嗎?”

    律師咂了咂嘴,說:“馬總,不可控因素有很多,首先是這些賣家被捕之後的口供如何供述,現在因為他們都是被戶籍地警方抓捕審訊,所以他們的口供中如果一致供述稱平台有主管引導他們售假的行為,那我們的監督失責辯護就很難做了,畢竟有這麽多不可能串供的賣家證詞,法官不會聽信我們的一麵之詞。”

    說著,那律師又道:“還有一個定時炸彈,就是樂淘在外的那個殼公司,因為電腦全部被查封,所以關於殼公司的資料和具體情況肯定是瞞不住的,這一點可以證明平台有主動參與售假的實際行為,到時候一定得有一個明確的責任人來承擔這個後果才行,否則的話,一定會把罪責平攤給公司所有人。”

    馬老板眯著眼睛:“這意思也就是說,殼公司的事情需要有一個人站出來扛?”

    “對的。”律師點了點頭,說:“不隻是殼公司的事情需要,如果那些售假賣家的口供裏,明確說我們平台有過主觀引導,那主觀引導的這部分,也需要有人來承擔責任。”

    馬老板停頓了片刻,表情格外糾結,半晌之後才開口道:“兩個問題。第一,如果這些事情都由一個人來扛,會判多久;第二,如果有一個人來扛,其他人後續還要麵臨什麽樣的處罰?”

    律師想了想,認真說道:“如果明確有一個人來扛,那麽我們首先會對他進行無主觀逐利的辯護,如果成功的話,應該隻需要付一定的責任,總體量刑應該在十年以下,至於其他人,我們有把握做無刑事責任辯護,把問題放在行政處罰的層麵解決。”

    “那就好!”馬老板表情一鬆,看來現在首要的問題是找一個自願背鍋的人,於是他對律師說道:“這件事我好好考慮一下,看看到底怎麽操作最穩妥。”

    律師微微點頭,隨即想起什麽,提醒道:“對了馬總,高層這一次針對電商的管理辦法裏,有一條是將對企業相關責任人進行公示,根據其自身違規的性質嚴重性,在未來的3到10年內,禁止其注冊、參股任何與互聯網相關的企業、禁止任何互聯網相關企業以任何形式聘請被公示且尚在處罰階段的責任人。也就是說,如果被定義為相關責任人的話,一定時間內將無法再從事互聯網行業。”

    馬老板怒目圓瞪,一臉恐懼的質問:“你說什麽?禁止從事互聯網?!”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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