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楓蘇雨菲

第38章商談合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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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鵝音樂給的兩份合同,一份是長約合同,一份是保底合同,均是五年之內,陳楓的新作品,隻能發布在企鵝音樂的平台上。

    對此,陳楓並沒有意見,而讓他感覺到不滿意的是。

    合同上,將把所有作品的版權全部拿走,陳楓隻得到分成的報酬,而他對自己作品的其他版權,沒有任何插手的可能。

    陳楓知道,一首歌除了電子版權,還能夠發行MV,磁帶,唱片,甚至衍生出故事,影視,動漫,動畫等周邊。

    所以,陳楓絕對要把這些周邊版權,全部都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中。

    “怎麽?陳先生,你對我司的合同,還有什麽意見嗎?如果沒有意見的話,那我們就把合同簽了吧?”

    李磊見狀,他連忙看向陳楓,問道。

    “簽合同的事情,可以先等一下,我對這兩份合同,都不是很滿意。”

    陳楓聞言,他搖了搖頭,低沉著聲音說道。

    “陳先生,您為什麽都不滿意?有不同意見的地方,我們都可以談。”

    李磊聽了陳楓的話後,他感到非常驚訝,按理說簽約部擬定的合同,已經很偏向陳楓了。

    可為什麽陳楓還不滿意?看來陳楓的胃口很大啊。

    不過,在來之前,薛海已經給李磊劃下了底線。

    隻要不超過底線,李磊都可以決定。

    “保底合同就算了,我不會考慮,長約合同,其他地方都可以,但是有兩點必須要改。”

    陳楓用手敲著桌子,他看著李磊,低沉著聲音說道。

    “哦?哪兩點,陳先生,你說。”

    李磊聞言,他好奇的問道。

    “第一,分成比例,四六比例,我覺得低了,我要八成,第二,除了作品的電子銷售版權可以給你們外,其他版權,我都要拿在手中。”

    陳楓敲著桌子,他看著李磊,斬釘截鐵的說道。

    “陳先生,這不可能!”

    李磊聽了陳楓的話後,他頓時從沙發上跳了起來。

    八二分成,隻給電子銷售版權,這個要求,實在是太過分了。

    就算是企鵝音樂的白金大神約,其分成比例,也和陳楓說的一樣,是八二分成。

    但是作品的其他版權,還是要給企鵝音樂的。

    “我的要求就是這麽多,如果貴公司可以答應,那我們就簽合同,如果不可以答應,那您就請回吧。”

    陳楓的態度也很堅決,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

    “抱歉,陳先生,我做不了主,需要回去請示一下我們的總監,才能給你最後的答複。”

    李磊起身,有些遺憾的說道。

    “沒關係,這一次沒有合作成功,或許以後還有機會。”

    陳楓聞言,他搖了搖頭,笑著說道,並沒有在意。

    “楓哥,外麵有一個自稱是網易音樂的內容部總編陳浩,說要找你談合作。”

    就在這個時候,譚勇從門外走了進來,他對陳楓說道。

    原本準備離去的李磊,聽到這譚勇的話後,他突然停下腳步。

    企鵝音樂和網易音樂作為競爭對手,李磊自然聽過陳浩的名字。

    而陳浩這個時候來找陳楓,不用想知道,目的和自己一樣。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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