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皇帝張明偉

707 戶籍革新(1/3)

    時間很快便到了崇禎二十一年年底,張明偉會同內部七部以及司禮監,還包括下轄很多衙門一直在忙碌,終於趕在了過年前幾天搞定了事情,報崇禎皇帝禦批,頒布天下。

    之所以這個事情要如此之久,是因為這個事情並不隻是修訂禮製而已,而是禮製關係到戶籍,又要和當下蓬勃發展的社會背景關聯,總之,這一係列的事情都理順之後才能開始做事。

    最終,原本隻是修訂禮製,最終卻和戶籍革新一起頒行天下了。

    大明的戶籍,主要體現是戶帖,上麵登記戶種(民戶、匠戶等)、原籍貫、現籍貫、居住地、各口姓名、性別、年齡、與戶主關係等,相當完備。

    後來又在戶帖的基礎上建立黃冊,除記錄戶帖項目外,並列徭役稅糧科則。黃冊十年更新一次,十年內的變動也需要記錄在案,用以調整賦役。地籍則另有魚鱗冊,與黃冊並行。

    就大明朝來說,戶籍最為有名的是士農工商,這四個是屬於良戶,其中還有一些細分的,包括軍戶,同樣也是屬於良戶的。但是,還有其他戶籍,便是賤籍了。

    有因為親屬犯罪逃跑而被發配的人叫驛戶,還有被迫遷徙從事營造的人叫營戶,犯罪的親屬被發配為專門從事藝術和色情服務的人員叫樂戶。

    除此之外,在民間從事某些職業的人也被視為賤民,被叫做墮戶,包括從事優伶、娼妓、乞丐、剃頭、抬轎、鼓吹等職業的人。

    另外還有疍戶、丐戶等,疍戶是不允許登陸的,常年住在船上,以捕魚為生。丐戶很好理解,隻能乞討為生的那種,比如“武狀元蘇乞兒”。

    許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大戶人家的佃仆、縣衙門的衙役皂隸,也都屬於賤民。

    以上賤民中數量最大的,地位最低的就是奴婢。

    這些,基本上是每個朝代都有,明朝也不例外。

    在大明建國之初,明太祖就把原先元朝的貴族,以及投降元朝的漢人官員,再有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手下的部將,全部貶為墮民。

    還有明成祖朱棣起兵推翻建文帝後,把仍然擁護建文帝的官員妻女,貶為樂戶,充當官妓等。

    賤籍世代相傳,並且男性賤民不能讀書參加科舉,女性不能穿顏色豔麗的衣服,不能走路的中間,不能與“良民”通婚等。可以說,在衣食住行上麵全都有嚴格的特殊要求。

    因此,在修改禮製的時候,自然有涉及賤籍禮製這一塊。參與其中的張明偉,便對賤籍提出了異議,強力推動了這次的戶籍革新。

    雖然後世的大部分人肯定不認可這種戶籍,至少在華夏大地上是,鄰邦有種姓製度,那是他們的事情,管不著。

    不過在這個時代,他們對於這種賤籍也都是習以為常的。

    張明偉要說服他們,必須要拿出足夠的理由,說什麽人人平等,那不可能,用強權去強製執行,民間官府都會有異議。

    要知道,普通民眾對上賤籍,那也是有優越感的。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賤籍的人見到平頭老百姓,那都是要禮讓,還不能作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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