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藝肖雲

第一千八百五十五章 專利法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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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縱觀整個華夏曆史,一直以來都是重文不重理,對於什麽發明創造,那是越來越不重視,到了清朝基本上就不需要什麽發明創造,唯一的保護措施,那就是嚴禁紡織技術和造紙術流傳到外國去,這還都是為了貿易。

    你要說朝廷什麽時候鼓勵人們發明創造,墨家隕落之後,就再也沒有過了,因為在古人的眼中,沒有出息的人才幹這事,有出息得那都應該去讀聖賢書,你若發明什麽工具,好用,那就大家都來用,至於是誰發明的,沒有人會去在意的,反正不是阿狗,就是阿貓,因為這肯定是下等人幹得。

    而專利法案無疑是要打破這一傳統,專利法案就是用來保護發明創造,以及鼓勵人們去發明創造。

    在之前,韓藝就已經放出風去,為專利法案宣傳。

    那些古板的士大夫都已經懶得罵了,因為在賢者六學和製科改製的時候,兩邊就爭論過,那時候都沒有爭過韓藝,如今就更不用多說了,如今韓藝那可是尚書令啊!

    不過商人們對此那是相當期待呀!

    因為根據韓藝透露出來的消息,專利法案好像就是為工商界頒布的。

    可是等到專利法案頒布之後,大家頓時就都傻眼了!

    遠遠沒有大家想象中的那麽簡單。

    可是他們也不想想,如果隻是那麽簡單的話,還需要搞這麽久麽,從韓藝提出專利法案到如今,都已經十年之久了。

    專利法案將專利申請分的非常細致。

    一些有利天下百姓的,好比那些農具,灌溉工具,甚至於新得稻種,如果你沒法在短時間內普及全國的話,那麽朝廷首先會給予政策上的支持,幫你招商引資,甚至於免稅,保證商人能夠賺錢的同時,百姓也能夠購買到廉價的新稻種。但如果這都行不通的話,朝廷才會出錢買斷這些技術,然後拿去普及全國,造福百姓。

    這跟武媚娘新政有著相同之處,也有著不同之處,武媚娘新政就是將一些利於百姓的技術,強行歸朝廷所有,然後普及全國。

    但是韓藝的新政可不是如此,這些可以造福天下百姓,且百姓都可以用得到的技術,必須要普及,隻是朝廷會根據情況來判定,是給錢買斷技術,還是給政策去支持,關於這一點,專利法案中明確規定了以政策支持為先,就是朝廷盡量不去與民爭利,並且將某些必須買斷的發明創造也都已經列出來,最重要的就是武器,百姓若發明了新式武器,不給朝廷,你打算給誰?這可是叛國之罪呀!

    但是武器的專利費用是非常高的,雖然隻有朝廷一個買家,但是你要能夠發明出新得武器來,朝廷也一定讓你發財。

    除此之外,就是必須要繳納專利稅,而這專利稅也是分了等級的。

    一些革命性的技術突破,尤其是生產方麵,好比說水力紡紗機,如果申請專利的話,朝廷將從產生的利潤中收取一成的專利稅。

    其實這也是以印花稅為基礎,隻不過普通的印花稅,是非常低的,不可能達到一成那麽多。

    再下來就是一些商品技術專利,如果要將新商品申請專利的話,朝廷要從利潤中收取兩成到三成稅收。

    但是是以專利局開門那日為準,隻有你在市場上獨自占有的技術,才能夠申請專利,否則的話,就沒有申請資格,好比說那琴弦技術,很多人都知道,你要申請的話,那其餘生產弓弦的不都得關門。

    最高壟斷期限可以達到十年,但也是根據情況而定,藥品專利這些利於百姓,並且是百姓必需要用到的,壟斷期限就比較短,因為這可是暴利,給你壟斷十年,那是不可能的,最多五年。

    另外,許多專利都是有價格限製的,如果不限製這個,一旦壟斷,那你可以隨便漲價,壟斷本來就是天下人買你一家的,你還漲價,這就太貪婪了,而且也不利於經濟發展,會造成社會上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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