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藝肖雲

第一千四百九十八章 版權意識(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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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落後的國家這麽搞,那估計是很難發展的起來,當自己不是巨人的時候,那麽最好的進步方式,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當自己是巨人的時候,最好的方法就是隻出租肩膀,但是不賣。

    並且,李治也在奏折上麵寫明,由韓藝輔助太子完成此事。

    什麽輔助,不就是讓韓藝全權處理麽。

    其實在這幾日內,韓藝一直都在籌劃著完成這一次曆史性的突破。

    等到詔令下來之後,韓藝立刻開始了行動。

    而首先一點,就是模糊知識產權,暫時將知識產權局限於書籍、報紙。未等著書人同意,擅自將文章、詩詞,等一切文學作品印刷成書籍出售,是屬於違法,是要麵臨著重金罰款,但是留有餘地。

    這也是典型的韓藝手法,先將大框架弄好,再慢慢的往裏麵填。

    其次,就是關於年限的問題,著書人死後五十年,就不再具有知識產權。

    最後,就是注冊商標,朝廷原本就是說讓印刷坊注冊,但是韓藝卻又以戶部的名義決定,讓所有的商家都進行商標注冊。

    為什麽他敢這麽做,就是因為其中沒有任何利益,而且也有正當的理由,以前的長安就兩市,在兩市做買賣的本來也就要在市署登記,而如今的話,作坊產業興起,其中有八成的作坊在郊外,目前那邊是沒有人管的,因此采取商標注冊是必須的。

    並且韓藝詳細的嚴明,注冊的所需資料,以及與不注冊的區別,一個受律法保護,一個不受律法保護。

    這消息一出,整個長安城的文人書生都沸騰了,他們開心的相聚長安各家酒樓茶肆,舉杯慶祝。

    這甚至令許敬宗等文臣都有一些詫異,他們沒有想到,文人書生會這麽高興,好像過節似得,畢竟在此之前,沒有人提出過這個問題,怎麽朝廷頒布法令,你們就這麽開心。

    這就是韓藝為什麽要等到遊園驚夢的消息出來之後,再去開那個會議。

    《遊園驚夢》的書籍大賣,本就引來不少人的羨慕、嫉妒,要是讓他們知道這是楊飛雪寫得,估計不少人都會上吊自殺,如今白衣人又躺著賺了五百貫,這簡直就是人神共憤,不少文人很不服,為什麽遊園驚夢能夠賺這麽多錢,她的文筆就還不如我。

    再加上上回官妓轉業,也刺激到文人,他們也在反思,為什麽如今這世道,官妓都比我們混得好,我們好歹也是一個讀書人,這對於他們的自尊心打擊非常大。

    而這個消息出來後,文人們終於“明白”問題出在哪裏,就是出在商人生產的商品,是能夠賣錢的,而文人生產的商品,卻被人盜竊,並未沒有律法的保護,他們頓時覺得非常委屈。同時,他們對於未來充滿的希望,他們認為他們還將成為上天的寵兒。

    這也是為什麽他們在得知這消息,會如此的興奮,如此的開心。

    ......

    盧家藥鋪!

    “想不到鄭兄快我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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