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藝肖雲

第八百六十二章 語不驚人死不休(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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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的權力?”

    李治聽得眉頭一皺。

    韓藝道:“不錯!有句話說的好,人孰無過,父母也有錯的時候,身為子女見到父母有錯,不但不指出來,反而縱容父母犯錯,無異於陷父母於不義之地,這才是真正的不孝。就說許大學士,曾因一時衝動,導致兩度因嫁女一事,卸下禮部尚書一職,我敢肯定如果再給許大學士一次的機會的話,許大學士一定不會這麽做。再者說,如果許大學士當時的千金,勇於指出父親的錯誤,並且拒絕父親安排的這一門婚事,那麽也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因此微臣認為,父母之命,固然要聽,但同時子女也要擁有拒絕的權力,因為父母不一定就是對的。但是子女隻有拒絕的權力,並沒有做主的權力,這樣一來,父母之命還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可以防止有些人麵獸心的父母因一己私利,迫害子女的一生,迫害陛下的子民。陛下,說不定這其中就有那麽幾個經天緯地之賢才,這可是陛下的損失,也是我大唐的損失。”

    不少有遠見的大臣聽得都紛紛點頭,其中包括李勣、蕭鈞、韓瑗、來濟等人。

    其實唐朝是非常開明的,哪怕是婚姻製度上麵,也是非常開明的,很多父母都是允許子女自由戀愛的,那大奸臣李林甫就是任女兒挑選佳婿,找一群帥哥來,你自己看唄,都不經過媒妁之言,在這一點上任何朝代都比不上,在唐朝的律法明文規定,成年男子即便未經父母肯定,而自由成為夫婦,是屬於合法,不可問罪。像韓藝、盧師卦這一種,就是合法行為。

    未成年的男子才必須遵從父母之命。

    但是古代律法與禮法總是不清不楚,律法代表的是當朝律法,禮法代表的是祖宗之法,是一個民族的文明文化,那麽究竟是禮法大,還是律法大,還真不一定,有些時候禮法屈居律法之下,有些時候律法屈居禮法之下,很多家庭,尤其是大家族,還是注重自家門風、禮法,父母之命就是最大的,不管你成年與否,都不允許違抗父母之命,否則是為不孝,但這也是有原因的,因為這些大家族一個家族就幾十號人口,若是沒有嚴格的禮法,那這些子女不天天家產,但同時崔大姐的悲劇就是這樣造成的,因為山東士族太注重禮法了。

    “陛下,此舉萬萬不可啊!”

    李義府突然跳了出來,朝著韓藝質問道:“特派使,陛下和皇後乃天下人父母,你這麽說,豈不是讓天下子民都違抗陛下的旨意。”

    李治聽得不禁眉頭一皺。

    這事關統治權呀,封建製度講究的就是無條件遵從,你沒有拒絕的權力。

    哈哈!你這真是神助攻啊!韓藝笑問道:“敢問李侍郎,你為何站在這裏?”

    李義府一愣,道:“我身為中書侍郎,不站在這裏站在哪裏?”

    你牛!你中書侍郎!可我要打你還不是照打不誤。韓藝道:“大臣是幹什麽用的?”

    李義府答道:“當然是輔助君主治理國家和百姓。”

    韓藝笑道:“還有匡扶天子得失,不知是否?”

    李義府點點頭。

    “那不就結了。”

    韓藝道:“如果陛下說什麽就是什麽的話,那要我們這些大臣幹什麽,陛下一人說了算就行了,我們這些大臣站在這裏就是為了輔助君主,匡扶天子得失,以人為鏡,可明得失。如果明知陛下錯了,而不指出來,那就是不忠。助紂為虐,罵的不是君主,而是我們這些臣子,我們本身就擁有拒絕的權力。為什麽大家常常將那些隻知道諂媚、阿諛奉承之臣喚作奸臣,就是這麽一個道理,因為這些大臣沒有行使一個大臣應有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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