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錦繡蘇蠻

第1256章 罪民(1/2)

開啟AI情感朗讀功能。歡迎大家點擊體驗!

    貧窮到了一定程度,當生存都無法保證的時候,本能戰勝人性,為了活下去,什麽都可能發生。

    伴隨著饑荒的,往往就是人吃人的慘劇。

    從周浩的話裏,夏錦繡得到了這個沉重的現實。

    惡魔,並不是他們接手後才出現的問題,而是一直存在的。

    可能最初是因為饑餓,是為了填飽肚子,但是沾上了同類的血肉後,會令人上癮,就像是毒、癮一般,無法戒掉,從此淪為黑暗中沒有人性的惡魔。

    在陽光照不到的地方,就生存著惡魔,甚至也許表麵的老實人,背地裏就是個癮君子。

    像‘吸毒’一樣,明翠星存在著‘吃人肉’這麽一項罪名,雖然政府嚴厲打擊犯罪,但是始終無法從根源上杜絕。

    而且,惡魔和惡魔也是有區別。

    針對殺人食肉的慣犯,自然是直接死刑,但是有些惡魔,那真是因為饑餓到了極致,為了活著而偷偷摸摸的去挖了屍體,吃腐肉。

    明翠星實行的是土葬和水葬,畢竟焚燒屍體需要耗費的能量也不少,人窮了,別說買墓地了,連屍體都燒不起。

    靠海的城市,居民死亡後一般是投入大海,而陸地城市,則是把屍體埋在各個糧食公園(長須樹林)或者是農場,化作長須樹的肥料。

    屍體也是肉,為了活下去,有些人會鋌而走險的偷那些新鮮的屍體。

    對於殺人食肉,那絕對是死刑,但是對於偷偷食屍,又因為食屍的罪民中大部分都是少年,甚至還有很多兒童,都是被逼得走投無路了才選擇鋌而走險,直接死刑……

    很久以前,但凡是食用人肉,一經證實,無論何種原因,在遠明係的地方法律中一律是死刑,沒得商量。

    但是後來,隨著很多愛心組織介入,他們認為遠明係的這個地方法太過於不人道。

    愛心組織:若非是被逼得走投無路,誰會去偷屍體?更何況很多犯人都是孩子!本該生活在陽光下天真無慮的孩子!

    所以,越來越多的聲音要求遠明係廢除這項地方法,修改為酌情而定罪。

    最後,迫於無奈,遠明係修改了地方法,對於並沒有殺人的偷屍食屍罪犯,分情況定刑。

    雖然遠明係的‘孩子被餓得偷屍體吃’這一情況受到了愛心組織的嚴格關注,愛心捐款也越來越多,但是救急不救窮。

    民間救濟,隻是杯水車薪。

    依然有很多人得不到救助,偷屍犯罪隻是減少,並沒有徹底杜絕。

    雖然是屍體,但也是同類,食用同類,畜生所為,自然不能再為人類社會所容。

    考慮種種因素,酌情量刑的結果就是,有些偷屍犯尤其是兒童,不會被直接處死,而是黥麵,在一側臉上刻一個‘罪’字。

    黥麵,在遠明係是一個最常用的刑罰。

    遠明係采用的是重型,很多罪名都是直接死刑,但是有些:例如小數額的偷盜,非故意的意外對他人造成傷害,貪汙公款數量不巨大……

    判刑,吃牢飯?

    政府管不起牢飯!

    勞動改造什麽的,在普通居民勞動力都剩餘的情況下,哪有多餘的工作給罪犯安排?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
點擊添加LINE 微風小說官網賬號
(可催更及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