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不負韶華聞櫻謝騫

1505:你們早就隔空交過手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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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聞櫻早就知道魏成業想做什麽。

    但她沒想到魏成業選了這個切入點。

    為什麽杜禮和卓琛後來請的律師沒辦法說動馮家人?因為他們隻想讓馮家人簽諒解書,他們許諾經濟補償,他們打感情牌道歉……但他們永遠不會當著馮家人的麵說卓錦心被判處死刑是罪有應得!

    沒有辯護律師會說自己的客戶罪有應得,哪怕大家心裏是這樣想的,哪怕知道這個官司沒有勝算。心裏知道是一回事兒,說出來又是另一回事兒,有些話說破了官司就沒法打了嘛!

    杜禮和其他律師不敢說的話,魏成業就敢說。

    根據聞櫻對魏成業的了解,他敢這樣說一定有把握圓回來!

    “魏律師,你都說她罪有應得了,你又為什麽要替她上訴?”

    聞櫻故意配合著魏成業的話風:“卓錦心有沒有悔改我不知道,那麽惡毒的女人誰知道她是不是在演戲,她在庭審時可一點沒有悔改的跡象。她蔑視別人的生命權,她為什麽不該被判死刑?我討厭卓錦心,不僅是她傷害了謝騫,還有另一條無辜的生命因她而逝,有另一個無辜的家庭因她而破碎!”

    魏成業沉默了片刻,答非所問:

    “你是全國知名的暢銷書作家,搞創作自然是很厲害的。聽春琴說你在學校的專業課成績也非常出色,沒想到,你還對法學感興趣。”

    “生命權”這個詞,不是誰都會想起來使用的。

    一般人描述卓錦心的行為頂多說一句“蔑視人命”。

    一聽聞櫻的形容,魏成業就知道聞櫻果然懂法的。

    其實在到吳春琴家之前,魏成業就仔細研究過聞櫻的成名經曆了。他都不用特意去調查聞櫻,聞櫻的很多事都能在互聯網上查到。

    剛有點小名氣,聞櫻就敢和別人打名譽權官司。

    後來更有名了,又打過一場備受關注的抄襲官司。

    普通人一輩子都未必會進一次法院,聞櫻這麽年輕卻已經和人打過了兩次官司,還都打贏了。

    即便她以前對法學不感興趣,連贏兩場官司後都會感興趣的!

    聞櫻冷笑:“有條件的話每個人都應該學點法。不學法怎麽有敬畏心?當法盲不僅容易做錯事,別人欺負到頭上都不知道要維護自己的權利!”

    魏成業正色道:“你這個觀念很好,法律常識的普及度越高大家就會越敬畏。一個人的生命權被剝奪了,其他權利就不存在了,所以生命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保護公民的生命權不受法律非法侵害,也是我國法律的首要任務。我不僅認同你的觀念,我還認同你對卓錦心女士的道德譴責……但道德和法律不能混為一談,不管是什麽案件,不管是什麽人,都應當依法保障他本人的辯護權利。”

    魏成業拿這些老套話來回答聞櫻,他為什麽要替卓錦心上訴。

    聞櫻盯著魏成業看了半天,忽然笑了:

    “按照法律規定,卓錦心有上訴的權利,但我也有不和魏律師你說話的權利,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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