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麻煩你抓住這個大客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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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不用,朋友歸朋友,合作歸合作。彭國慶如果想讓你打折賣改編權,他就自己來找你了。”
聞櫻選了彭國慶當背鍋俠,決不允許鍋從彭國慶身上滑落,把這些細節描述的很到位,水明月壓根兒就沒有一點懷疑。
蔣佑嘉從天而降買下水明月11本小說影視改編權,水明月雖已在合同上簽字,多少覺得這事兒不真切。
聽了聞櫻的分析,水明月算是安心了——有了彭國慶的推薦,才有了蔣佑嘉來購買改編權,這便是事出有因!
水明月說自己要感謝彭國慶,聞櫻半點不心虛:“請他吃頓飯就行啦。能買到你的版權算他有眼光,將來你的書改編後大火,彭國慶作為嘉信股東簡直賺大了。”
水明月被聞櫻逗笑,“你說的太誇張啦,如果能改編成功不會是我一個人的功勞。”
原著故事好隻是改編最基本的因素,小說影視化的過程中有太多人的努力,任何一個環節出錯都可能導致改編失敗。
水明月仍然堅持要請彭國慶吃飯,必須當麵感謝彭國慶的推薦,為了配合聞櫻、彭國慶等人的時間,水明月把請客時間定在了周六。
“那好吧,反正你剛剛賣了版權不缺一頓飯的錢。說起來,這麽大一筆錢到賬後你準備怎麽花啊,還買商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還是盡快給它找到去處吧。”
聞櫻不動聲色把話題引到了版權轉讓費上。
聞櫻不在簽約現場,假裝不知道具體金額,就用“一大筆錢”來代指了。
水明月輕輕嗯了一聲:“買商鋪可以,買房也行。我知道你在擔心什麽,簽完約沐梵也提醒過我,我們這樣的人又不做生意,別人知道我們手裏有這麽多現金會來算計。”
在這種事上,水明月挺有經驗。
以前水明月出版第一本小說掙到了錢,一群親戚聚會時家裏人沒忍住提了提,聚會前腳剛結束,後腳就有人開口借錢。
借個幾千萬把塊都還好,一開口就要借20萬。
要知道水明月的第一本書首印10萬冊,定價25元/本,當時她還不是現在的言情小天後,出版社給的版稅是10%……也就是說,水明月拿到手的版稅差不多就是20萬。
2002年的20萬呀,購買力驚人,親戚居然一開口要全部借走。
水明月全家都想不通,就問親戚借這麽多錢要做什麽,親戚說錢在水明月手裏沒處花,不如借給他拿去做生意。
水明月和家人當然不願意。
錢花不花都是水明月掙的,為什麽不能拿在手裏?
拒絕了好幾次親戚都不死心,一定要借走20萬,見水明月不同意還抬出長輩架子來道德綁架。
水明月性格溫柔,家裏人也不擅長吵架,都快抗不住親戚的借錢壓力了,水明月她媽逛街時看到市裏在蓋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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