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不負韶華聞櫻謝騫

654:評委是誰!(2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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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是參賽稿件的字數規定。

    短篇組,字數規定為5000-10000字。

    長篇組,字數規定最終為15-30萬字。

    這一點倒沒什麽人會反對,參加短篇組還是長篇組,主辦方並不強求,參賽選手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如果是老作者,可以挑戰一下長篇,新手是掌握不好長篇小說的故事節奏的,投短篇組就是最好選擇,兩個組就不在同一賽道內嘛。

    第三是比賽流程。

    短篇組,以一個月為周期,從發刊的11月15日-12月15日,這期間寄到雜誌社的參賽稿件就是第一個周期,12月15日到2006年1月15日寄到的稿件自動歸為下一個周期,以此類推,一共會有四個初賽周期,每一期由三名評委選出3篇進入複賽的優秀稿件!

    12月15日之前第一個周期選出來的3篇稿件,會在2006年1月15日《星火》第3期上刊登,第二個周期的入選稿件則在第4期雜誌上刊登,以此類推,短篇組一共會有12篇稿件進入複賽,整個初賽時間跨度長達小半年呢。

    這會不會拖太久啦?

    這個問題要是問聞櫻或者袁鳳薈,甚至是王太太,都會得到異口同聲的答案:當然不久!

    如果不是考慮到超過半年,參賽者和讀者會興趣疲軟,投入的宣傳經費過高,這個初賽過程,聞櫻覺得搞一年都沒關係!

    至於為什麽要以周期評選稿件,而非半年來一次大匯總,也是聞櫻幾人經過多次商量得出的結果。

    半年大匯總,和讀者互動太少了!

    半年時間那麽長,讀者可能早就將征文比賽的事拋之腦後,把12篇複賽稿件拆分刊登,從2006年1月起,每一期《星火》上都有刊登最新入選的優秀稿件,讀者的興趣點一直被吊著,參與度更高。

    對評委來說,這樣拆分也降低了看稿壓力。

    當然,最主要目的還是調動參與度,擴大比賽影響力,為《星火》促銷。

    第一期沒入選?

    沒關係,繼續投稿,再給第二期、第三期投,每一期都參加,總有入選的機會嘛!

    在所有進入複賽的參賽作品刊登完後,短篇組的讀者投票就啟動了,由讀者去決定12篇優秀作品的排名。

    投票方式還沒說,但主辦方承諾,計票過程會請公證處全程公證,保證征文比賽的結果公平公正!

    到了15號晚上,對征文比賽感興趣的文學愛好者們,幾乎都在第一時間拿到了《星火》第1期,研究了一整個白天,認為已經差不多吃透了比賽規則。

    晚上,榕樹下的一群作者又聚在QQ群裏討論。

    這一次大家沒有分歧,意見都是一致的:在短篇組的賽製設置上,主辦方真是太精明了!

    相比起來,長篇組就沒玩這些花頭了,不搞分期評選,行就是行不行就不行,會在《星火》2006年4月刊直接公布進入複賽的名單。

    短篇組有12份稿件可以進入複賽,長篇組則隻有6份。

    這不是歧視長篇組,而是長篇組門檻高,參賽的選手遠不如短篇組那麽多!

    不過有一說一,所有文學愛好者都最關心的比賽獎勵設置,星火杯主辦方確實誠意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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