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不負韶華聞櫻謝騫

653:觸動了誰的利益?(1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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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情難卻,聞櫻硬著頭皮給報亭大姐搬出來的一百多本《星火》簽名。

    報亭大姐厲害了,捉住了落單的聞櫻,強迫聞櫻搞了個小型簽名會,聞櫻隻能安慰自己,這是搞基層市場調研必須付出的代價!

    殊不知報亭大姐是很惋惜的,隻恨這些天報紙上吵吵吵,把《少年偶像》吵得賣到快脫銷,報亭也沒多少存貨,否則大姐不僅能按住聞櫻給一百多本《星火》簽名,還能按住她多簽一百多本《少年偶像》呢。

    簽完一百多本雜誌需要花點時間,聞櫻活都幹了,基層市場調研當然要繼續,趁著簽名的間隙問《星火》銷售情況,大姐樂了:

    “那還用說啊,賣的好著呢,預訂的人特別多,大部分都是學生,征文比賽有20萬獎金嘛!”

    報紙上整天吵吵吵,質疑這20萬獎金對不對,報亭大姐顯然站在主辦方這一方。

    那些人真奇怪。

    又不讓他們自己掏錢,有人辦了個比賽設置了高額獎金,他們不參加就當沒看見嘛,罵星火杯幹啥?

    大姐今天遇到了正主,難免要抒發下自己的見解:

    “你們搞這個比賽肯定是惹人嫌了嘛,這幾年亂七八糟的征文比賽我見多了,十個有八個是騙年輕娃兒的,年輕娃兒們在雜誌上看到征文比賽廣告,帶著很大期望把自己的作品寄過去參賽,過一陣主辦方就來了回信,說啥子恭喜你進入了複賽,要寄多少錢給主辦方才能領獎,呸,我看征文比賽的風氣就是被這些瓜娃子給帶壞的才對!”

    聞櫻衝著大姐豎起大拇指,“您看得挺透呢。”

    大姐驕傲挺胸。

    那可不!

    那些掛羊頭賣狗肉的征文比賽就是騙錢的,要參賽選手寄過去的錢不多,可能就幾十百來塊,但架不住上當的人多呀。

    一個選手騙百來塊,一千個選手就能騙十幾萬,要是能有2000個以上的選手被騙,搞一場征文比賽能營收幾十萬呢!

    成本麽,就是在雜誌內頁刊登一則廣告,再批量印刷獎狀寄給所謂闖入複賽的選手,比起收益,成本基本是忽略不計的。

    大姐說的這種模式,才是真正搞臭了征文比賽。

    天驕·星火杯就不同了,迄今為止,星火杯都是在往外撒錢而不是想從參賽選手身上捋羊毛,如果國內的文學愛好者們被星火杯養叼了胃口,以後再叫文學愛好者們參加要自己花錢的征文比賽……傻韭菜們就沒那麽好割啦。

    所以報亭大姐說的沒錯,星火杯征文比賽的確是觸犯了一些人的利益。

    當然,報亭大姐還沒說完,星火杯引來這麽多反對聲潮,可不僅是觸犯了騙錢比賽的利益,是主辦這次比賽的《星火》雜誌太過高調強勢,讓一些同行害怕了。

    誰有發行量,誰有知名度,誰就有影響力,就有話語權。

    一屆征文比賽,隻能提高《星火》的知名度。

    如果《星火》每年都搞呢?

    那《星火》就是第二個《萌芽》雜誌!

    《萌芽》有一本就夠了,和普通校園青春雜誌定位不同,同行們倒也接受了——不接受也沒辦法,新概念作文大賽最初能讓士多所高校給出保送名額,別的雜誌組織不起這樣的比賽,連嫉妒都是無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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