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不負韶華聞櫻謝騫

126:蓉城第一地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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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聞東榮的人脈在小地方管用,到了省城真的說不上話。

    陳茹不太信:“那你說,她賣這個小龍蝦,還真能賺到補課費和學費?”

    聞東榮點頭,“都上電視台宣傳了,一萬多元肯定能賺到,就是這生意不是聞櫻一個人的,她應該分不到很多。”

    這也沒辦法。

    換了聞櫻自己單幹,沒有可以上電視的資源。

    拉著幾個富二代一起幹,資源倒是有了,利潤就不能一個人獨占。

    陳茹聽了,也不知是慶幸多些,還是失落多些。

    慶幸的是聞櫻賺不到那麽多錢,完不成賭約,就還得乖乖聽話……至於失落,大概是聞櫻去了省城念書,家庭的優越感蕩然無存,有太多比陳茹和聞東榮厲害的父母,那些父母能給予孩子的,陳茹和聞東榮已經比不上了。

    ——就因為如此,聞櫻才要比別人更努力!

    聞東榮現在已經不在乎聞櫻擺攤能賺多少錢了,人脈比賺的這點錢重要,他希望聞櫻可以好好經營。

    宣傳片播放的第三天,美食節正式開幕,經過一係列宣傳鋪墊,夜宵街被蓉城市民擠爆,每家店每個攤位生意都火爆,“蝦王”一晚上就賣了五百多斤鹵龍蝦,要不是聞櫻接收了一些不要工資的“臨時工”,隻靠王爽一個人洗蝦肯定是不夠賣的。

    王爽算算今天的營收,路邊攤的純利潤本來就高,如果每天都有這麽好的生意,一天能賺4000元以上,一個月就是12萬,一年是一百多萬,可以在高檔小區全款買兩套房!

    這麽不起眼的生意,居然這麽賺嗎?

    王軍被傻兒子打敗了。

    “啥子路邊攤一年能賺一百多萬嘛,那大家都不用上班,全去擺攤好了,你們能賺這麽多錢,是因為整個蓉城,隻有你們一家路邊攤會想著上電視宣傳!”

    創業要選對行業,還要選對合夥人。

    一般人擺地攤,一天能有千把塊的營業額,晚上做夢都在笑。

    一個月賺萬把塊,攤主會滿足的不得了。

    就算有雄心壯誌的,也是從臨時攤位發展成實體店,開了總店再開分店,規模上去了再打廣告,哪有搞個地攤,跳過了實體店、總店和分店這些步驟,直接去推廣的?

    聞櫻是把順序顛倒了,先推廣小龍蝦,在蓉城這片空白市場拓荒,讓蓉城人能接受吃小龍蝦,再籌備實體店。

    王軍絲毫不懷疑,聞櫻的野心不止是一家實體店,開分店是必然的。

    但王軍也給兒子提了醒:

    “你們倒是費力把小龍蝦的名氣推廣了,原本是水溝水田裏上不了台麵的東西,現在別人知道小龍蝦能賣錢,你們的競爭對手差不多也該出現了!”

    來就來撒。

    王爽把袖子挽起來,告訴他爸:“太升南路也不止你一個人在賣手機嘛,你的手機城能在太升南路站立不倒,我們的‘蝦王’還是要做行業老大。”

    聞櫻說了,不怕有人競爭,不怕有人模仿,隻要客人認準了“蝦王”,那“蝦王”永遠是最賺錢的。

    自己吃了肉,分湯給別人喝是應該的嘛!

    ——湯都不要別人喝,別人妒忌的眼睛發紅,就要撲上來撕扯他們的肉。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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