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沃軒轅

第四部戰旗獵獵 五百五十七 北京條約(1/3)

    大明武英四年十月,在大明王朝的京師紫禁城內,來自大明、維也納、匈牙利、雅典、埃及、摩利亞等十七個國家的代表,在受到了中國人熱情友好地招待,並且經過了長時間的漫長而又艱苦的談判之後,共同在新的協約:《北京條約》上簽署下了自己的名字!

    各國代表明確承認了大明王朝在原奧斯曼帝國所取得的一切利益,並且有權分配奧斯曼帝國的土地和人民,奧斯曼帝國做為一個國家已經不複存在,大明同時也鄭重承諾將會保證奧斯曼帝國的王室成員,能夠得到人道的待遇,他們將會在北京受到仁德的款待。

    承認雅典公國、摩利亞公國和埃及公國的複國,而為了保障這些國家不再受到任何形式的挑釁或者威脅,明帝國的軍隊將長期駐紮在這些國家,肩負起這些國家的領土安全,而這些軍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將由明帝國自行承擔,不需要這些國家付出哪怕一個金幣。

    明帝國在地中海以及紅海的權利將得到最大程度的承認和保障,同時將與維也納、匈牙利、威尼斯等國家組成聯合艦隊,共同維持海上安全,成立艦隊聯合指揮部,由明帝國海軍出任指揮部總司令,一旦發生海上戰爭,艦隊可以隨時到達任何海麵。

    凡在《北京條約》上簽署名字的國家,在未來一百年內不得發生任何形式的戰爭,雙方有權利並且有義務。在條約國需要地情況下,盡可能的給予幫助,而這種幫助並不僅僅限於政治和經濟等方麵的內容,在有必要的情況下,也包括軍事上的。

    由明帝國提供低息貸款給予維也納和匈牙利等國,並派出軍事教官,以及以相對低廉的價格向維也納和匈牙利出售武器,在三年內協助這些國家完成軍隊的改革,軍隊的改革包括陸軍和海軍等各項。為此,大明將首批組建兩個以上的軍事顧問團……

    條約公分一百三十七款,詳細地規定了各條約國地權利和義務,而在條約簽署完成了,大明皇帝親自舉辦了酒宴。來慶祝條約的簽署完成,並且大明皇帝還親自出席酒宴。

    但是當《北京條約》送到皇帝陛下麵前的時候,武英帝甚至沒有看上一眼:

    “這樣的東西不必給朕看,這些寫在紙張上的東西。測試文字水印7。隨時都可以被撕毀。一旦發生了威脅到自己利益地事情。維也納或者是匈牙利這些國家,難道你還指望他們遵守條約?現在咱們大明是強大的國家,可萬一弱小了呢?朕看第一個對大明發動戰爭的就是它們……”

    而在《北京條約》簽署之前,另一個協約也在極度秘密的狀態下於紫禁城地皇宮內簽署完畢。這份協約就是著名地《北京--波蘭協約》。

    《北京--波蘭協約》,是亞洲和歐洲兩個軍事強國間的一次聯盟,其主要的目標隻有一個,那就是雙方都引以為心腹之患的俄羅斯。不管是明朝或者波蘭,都迫切地需要一個強大而堅實的盟友。而正是基於這個目的,雙方終於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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