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歡秦漠飛

第496章 番外.三叔篇(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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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媽會被我歇斯底裏的咆哮吼得麵紅耳赤,而後她就會帶著我搬離到另外一個地方。但要不了多久,那些流言蜚語又會卷土重來,我又會傻乎乎去跟媽媽咆哮說不要那麽多爸爸。

    在我的記憶中,我們搬了無數次的家,每一次都如過街老鼠似得在別人鄙視和嘲諷中離開。我打小就看盡了世態炎涼,所以從不跟人交流。

    我真正懂得“迎來送往”這個詞是六歲半的時候,並不是我會查字典了,而是因為媽媽認識了一個叫“白鯊”的男人,他跟媽媽說,從此以後不用過那種“迎來送往”的日子了,跟著他就好。

    媽媽當時特別激動地把那個人介紹給我認識,但我非常不喜歡他,因為他一身戾氣,樣子也很醜,配不上我媽媽,也不像是一個好人。

    但他跟我說了一句話,讓我妥協了,他說,“小鬼頭,以後你跟著我混,保證讓你賺很多很多的錢。”

    錢是我內心深處唯一渴望的東西,我雖然很小,但也無時無刻不想著有很多的錢,這樣就能讓媽媽離開這個醜男人了。於是我被他打動了,問他要怎麽做才能賺很多的錢。

    白鯊跟我說,賺錢很簡單,隻要把他的包裹送到他指定的一個地方,就會給我一筆錢。我並不曉得他讓我送什麽東西,但我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因為我需要錢。

    他說送這種東西不能讓別人發現,尤其是穿製服的警察。我很不以為然地笑笑表示,隻要我想躲開他們,那麽他們就一定找不到我的,我躲貓貓的技術很高明。

    於是白鯊就放心了,第一次就讓我送了一個兩公斤重的包裹,讓我送到一家名為RICH的酒吧去,會有人接應我。回去過後,他就會給我一千塊人民幣。

    那時候的一千塊對我來說就是一個月的夥食費,所以我迫不及待地背著包裹去那家酒吧。

    不過在進地鐵的時候我真遇到了警察叔叔,挨個挨個檢查,於是我裝著肚子疼進了廁所,在裏麵一直待到了警察叔叔下班了才離開,順利地把包裹送到了酒吧裏。

    白鯊很痛快地給了我兩千塊,說我幹得好。自此自後,為他送貨成為了我發家致富的目標,一千,兩千,五千……到最後他出手越來越闊綽,我也明白了送的東西是什麽,那時候我八歲。

    八歲的年紀,很多人還在父母的身邊撒嬌,而我沒有。我知道了媽媽的職業是夜店的“小姐”,她身邊的男人是她的情夫,也或者叫姘頭。

    我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每每看到她被白鯊打得頭破血流的時候我就在想,我那親生父親怎麽會那麽狠,狠得連妻兒都不顧了。

    白鯊不會當著我的麵打媽媽,因為我送貨從來沒有失過手,他要依仗我。而我也以此去要挾他不準欺負媽媽,否則我就不送貨了,他很不屑地笑了笑,叫手下的人把我打得半死不活。

    最後他揪著我的頭發咬牙切齒地跟我說,“不要試圖跟我抵抗,你和母親在我眼裏連一隻螞蟻都不如,別以為沒你送貨老子就找不到其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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