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凡董小凡

4440.第4440章

石標回到賓館,市政法書記過來請示,“石廳長,我心裏總是沒個底,這樣妥當嗎?” 市裏的政法書記是副市長兼職,石標知道他的為人,很圓滑,平時總是周旋於書記和市長之間。石標看了他一眼,“難道你們有更好的辦法?” 政法委書記道:“我看這事,不宜太匆促,要不好好跟他們的代表談談?” 石標沒說話,心道:你們之前不也跟他們在談嗎?談出個什麽結果來了? 政法委書記看到石標不吭聲,就試探著道:“石廳長,我考慮再三,隻能安撫,不能過激,萬一引發了國際事件,你我可擔當不起。” 石標當然知道,但張一凡的指示是,要堅持原則和立場。 石標望著他,“平時你們該怎麽處理這類事件?” 政法委書記看石標態度不是很堅定,便說了實話,“當然是依法辦案。一般情況下沒有涉及到外賓的話,也挑不起這事端來。” 石標知道,外賓和國人的待遇是不一樣的。外賓犯了事,大都會輕判,有時甚至是驅逐出境了事。這次本來也沒什麽大不了的,兩個鄰國的務工人員,因為一時貪圖小利,半夜去偷東西,被保安發現了,他們自己在慌亂之中摔死了。這本來不關別人什麽事,可偏偏掀起了這場風暴。 做賊的反而有理了? 早有群眾怨言,假如真是這樣,政府賠償了他們的損失,安撫這些鬧事的人,那我們豈不是也可以去國外,隨便偷,隨便搶?反正政府又不敢抓,不敢管。 這話說得消極了點,可畢竟是代表老百姓的心聲。 石標就對政法委書記道:“你說,我們的法律,還有等級之分嗎?真若是妥協了,接受他們的條件,那如何跟下麵的群眾交代?” 政法委書記明白了,自己說了半天,敢情石廳長心裏早有數了。 有些時候,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法不責眾的這種心態,來故意鬧事。 石標說,“現在他們是在我們分管的轄區內,他們就必須遵守我們的規則,難道我們出國了之後,就可以為所欲為,不受外國法律限製了嗎?” 政法委書記有些掛不住了,隻得小心翼翼地試探著問,“那……” 石標有些不耐煩的把手一揮,“依法辦事,絕不妥協。” 省廳直接下的指示,當地派出所,公安趕到現場,工地上那些罷工鬧事的,不願意繼續工作的,給他們一天考慮,再繼續鬧事,馬上返送回國。 同時,當地中級法院,對兩死者進行宣判,兩位死者因為犯盜竊罪,非法滯留等多項罪名,由於兩人已經死亡,因此將屍體遣送回國,不得停留。 這是當地中級法院做出的宣判,這個消息出來的時候,鄰國領事館的領事十分震怒。 當地政府給他們的是兩條路,要麽繼續工作,要麽離開。 本來工程隊接到這個工程的時候,由於考慮到人工成本的問題,便從鄰國招了一批務工人員。領國本來就比較窮,工人工資隻需要本地工人的三分之二左右。 不過這些務工人員,都是有合法證件的,當時以勞務輸出的名義招進來,現在出了這事,他們領事館就站出來,似乎想極力證明自己的能力,可以保護他們的子民不受傷害一樣。 當時是石標在處理這件事,石標是省廳的一把手,在公安一線極有權威。對方找到石標,要求廢除這兩行條例。 再說,他們國家的兩名務工人員,的的確確因為這事件,摔死在這異國他鄉。他跟石標說的時候,口氣很強硬,他要馬上組織媒體,對這件事做出全球通報。 石標給他的回複是,你可以上訴。 法院是依法辦案,沒有偏頗,因此他根本不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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