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做律師了

第三十五章 小電視(2/2)

    林煥這個在法學界排不上號的中等意思,卻成為了如今國內最出名的一名法律人,靠的是什麽?

    流量!

    林迎將手機拿出來,B站的客戶端他就沒有關上,刷新了一下,再次看向林煥的粉絲數。

    五分鍾前還是29.9w,現在已經30.1w了。

    這種粉絲增速太恐怖了,一天兩三萬的粉絲增長,雖然不知道會持續多久,那即便是持續不了太久,達到一百萬粉絲也隻是時間問題。

    那……一千萬呢?

    林迎被自己的想法嚇了一跳。

    B站現在一個千萬粉up主都沒有,更別說老哥還不願意簽公司,沒有公司資源力捧,怎麽可能幹的過那些簽過公司的老up主。

    這種速度太過驚人,有種一夜成名的感覺。

    開箱視頻錄製其實很簡單,沒幾分鍾就錄完了,如果是專業團隊可能會弄很久,但林煥就他自己,視頻裏說什麽也都是現場想。

    不是普法視頻的話林煥是不寫文案的。

    將錄製攝像頭關上,伸了個懶腰。

    看到林煥的動作,林母和林迎也知道他錄製完了,相繼走了進來。

    “這就是十萬粉的小電視,還挺好看。”林迎拿著小電視,反複打量著說道。

    包裹剛寄來的時候林煥不讓他拆,非要等他錄完開箱視頻,一直等到現在林迎才有機會摸到這個小電視。

    “給我看看。”林母將小電視拿了過來,也是打量了起來。

    “你的團隊招人怎麽樣了?”林母一邊看著小電視,一邊問道。

    “還沒什麽消息,我找了在娛樂圈工作的朋友,讓他幫我物色一下人選,有消息會告訴我。”林煥隨口說道。

    “你還認識娛樂圈工作的人?”林母放下小電視,詫異的問道。

    “不是明星,影視公司的監製,我高中同學,去了上戲,畢業後去了娛樂圈一家影視公司做監製,關係不錯。”林煥解釋道。

    林母聽到關係不錯就放下心來了。

    知子莫若母,林煥一般不會說自己和某個人關係很好,至少林母隻聽過一次林煥親口說出關係很好,而那個人已經……

    林煥隻要說關係不錯,基本上就是正常意義上的好朋友了。關係很好的大概是可以相互依靠,知根知底的兄弟。

    普通的朋友在林煥這裏都是關係一般,至於單純的熟人,林母就沒聽林煥提起過任何一個。

    “哥,你朋友能要來奶茶倫的簽名嗎?”

    林煥:“……”

    “我也想要。”沒好氣的和林迎說了一句。

    奶茶倫成天全世界溜達,別說他們這些歌迷朋友了,就連樂壇裏的人找他都麻煩。

    除非是認識奶茶倫身邊人,不然很難見到他。

    死胖子,天天滿世界亂跑喝奶茶。

    “好吧。”林迎遺憾的點了點頭,他是追韓idol的,對內娛剛剛起步的idol一向看不上,而其他的歌手演員也都沒有太大的熱情。

    隻能遺憾作罷。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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