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做律師了

第二十二章 憂慮(1/2)

    第二十二章憂慮

    七月十七號,林煥按照孫勝完的建議,優化了視頻內容,第一個改進後的視頻就用了他接手的非法狩獵案。

    你還別說,真有效果,粉絲一天一天的漲著,雖然增長的不多,但每天都在慢慢的漲著,評論也是漸漸多了起來。

    事實證明,孫勝完的建議有效果。

    能看到進步,林煥很滿意,做起視頻來也是幹勁十足。

    不過,林煥也不是每天都蹲在家裏做視頻。

    老佛爺對於林迎提出的學音樂嗤之以鼻,以“馬上高三了,學什麽音樂”將林迎的請求打了回去。

    而對林煥決定去學音樂則是表示讚同,理由如下:

    “年輕人,多學一項技能總是好的。”

    在林迎的強烈抗議下,老佛爺許諾,等他高考結束,音樂隨他學,愛學什麽學什麽。

    這也讓林迎很是無語。

    不過,老佛爺倒也沒有“趕盡殺絕”,答應了林迎提出的八月份去灣灣旅遊的想法。

    其實林煥嚴重懷疑是老佛爺自己想去灣灣玩。

    某知名音樂培訓機構。

    林煥坐在一群平均年齡十六歲的孩子們當中是那麽的鶴立雞群。

    這還是林煥特意找了這家隻招收變聲期已過學員的音樂培訓機構。

    之前去的幾家,不到十歲的都有,林煥坐著更尷尬。

    剛開始的時候還有些不自在,他自認是個年輕人,但和這群平均年齡十六歲的……少男少女待在一起還是有種自己老了的感覺。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這是入門班,這裏的學員全都是零基礎的,這倒是讓林煥避免了自己什麽不會,其他孩子把他花式吊打的情況。

    上了幾天的課程,林煥也是和這些孩子稍微熟悉了一些。

    都不需要他主動,這群孩子一下課就圍著他問東問西的,尤其是在知道他是個律師,一個個更是興奮的不行,整天拉著他問一些奇奇怪怪的法律問題。

    “如果我為了躲避壞人侵犯,破壞了國防電纜算不算緊急避險?”

    “如果我結婚了,但洞房晚上發現這是個男的,然後我又去找了一個女生結婚算不算重婚?”

    “我被人捅了一刀,但我隻要不動就死不了,這時我想起來手機還沒有格式化,強忍著劇痛把手機格式化,然後我掛了,這算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致死?”

    諸如此類的神仙問題給林煥問的頭都大了。

    國防電纜在地下好幾米,你能徒手挖到國防電纜,那該跑的應該是歹徒了好嗎?

    什麽男的能長成到了洞房才發現是帶把的?更離譜的是你不先去民政局證實婚姻作廢,反而去找了個女的結婚?海王是吧。

    還有,你手機裏有什麽東西能讓你快死了還要去格式化?

    這是何等的求生欲!

    槽點太多,無從吐起。

    每天來上課林煥都感覺自己是上課的同時科普……不對,應付奇葩問題。

    不過現在這樣的情況少了許多,這也是讓林煥大大的鬆了一口氣。

    他是來學音樂的,不是來科普的。

    不過,有一說一,這個樂理,聽起來真挺無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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