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14章 領證(1/3)
方劍平的腳步一頓,不禁回頭看她:“又想反悔?小芳,你娘都殺雞了。村裏人也知道我們今天領證。”
“村裏人都說我傻,招上門女婿都招不到。你這麽好看跟我結婚不覺得委屈啊?”
來的路上方劍平再一次問自己,真要跟張小芳結婚嗎?他爸的問題查清楚,他可以回城,張小芳不願離婚還不跟他回城,張莊這些彪悍的村民不放他走,他該怎麽辦。
真要在農村過一輩子嗎?
方劍平想到了段伊然。如果他回城以後不巧娶個段伊然那樣的女人,他寧願跟張小芳搭夥過日子。
現在又聽到張小芳的這番話,方劍平覺得他沒看錯人,“你能說出這番話說明你不傻。幹活那麽厲害,還不用我照顧,我有什麽好委屈?”
張小芳點一下頭:“對!我最好。”
方劍平被她的自信逗笑了:“是的。”
“我們去吧。”張小芳拉著他。
方劍平:“知道在哪兒嗎?”
原主不知道。
張小芳初來乍到更不可能知道。
“你知道啊。”
說的格外理直氣壯。
方劍平又想笑:“我知道就行了?”
“是呀。”張小芳點一下腦袋,搭在頭上的毛巾滑下來。
方劍平趕緊接住:“包好。”
張小芳包好了。
——
工作人員看到方劍平的長相,又看到張小芳穿著花棉襖頭上包著白毛巾,雙手抄袖筒裏跟個小老太太似的,不確定地問:“你倆結婚?”
張小芳被鄙視的來氣,拿掉毛巾朝她旁邊摔一下:“我倆不行?”
工作人員嚇一跳,趕忙說:“行,行。”
方劍平拿過毛巾給她包好。
隨後張小芳傻眼了,原主不會寫字。
這可怎麽搞啊。
方劍平隻能問工作人員:“我可以代簽嗎?”
工作人員頓時忍不住打量張小芳,長得雖然好看,可她就是個村姑,還是個不識字的村姑。這個小夥子一看就是知識分子。
這倆人結婚不會又是為了上大學的名額——娶了村支書的閨女吧。
方劍平不喜歡她的眼神,把張小芳拉到身後。
工作人員看到這一幕覺得自己誤會了,有點尷尬,“可以,可以。”
張小芳勾頭打量她:“啥人啊。你們領導呢,我要找你們領導,你看不起勞動人民。”
工作人員的臉色瞬間變了,趕緊道歉。
方劍平很意外,勞動人民的身份現在這麽好用啊。
看來以後他遇到解釋不清或者無法解釋的事可以用這招。
“小芳,好了。”方劍平把結婚證遞給她。
張小芳睜大眼睛打量,跟獎狀一樣——這就是七十年代初的結婚證啊。
上輩子連男同學的手都沒碰過,來到這裏不過一天她居然結婚了。
原來這個年代的女生隻要十八歲,男生二十歲就可以領證。
太不可思議了。
方劍平好奇:“看得懂嗎?”
“當然!”張小芳收回思緒,指著方劍平的名字,“這是你,這個是我。”
方劍平樂了:“看著我寫還不知道,你就是真傻了。給我吧,我收著。”
“為啥啊?”張小芳明知故問。
方劍平:“你丟三落四。我不想三天兩頭來補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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