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惱羞成怒的凶手對偵探下手了!(3/3)
安忠敬愣住:“那是麗娘的日錄?”
“很明顯。”
李彥讓康猛取出已經被列為證據的日錄,翻開第一頁,再翻到最後一頁:“這是你的第三個破綻,你看看這兩頁字,發現了嗎,字跡沒有變化!”
麗娘終於變色。
其他人思索片刻,也恍然大悟。
伏哥是個馬球手,他努力學文,想要改變自己的階層,融入上流社會,這點可以理解。
但既然是練字,就有一個由淺入深,循序漸進的過程。
可這本日錄的第一篇,字就已經很漂亮了。
那麽請問,伏哥是什麽時候開始練字的?
難不成在大唐收容大部分契丹人的河北營州,他就練成了這一手好字?
“如果伏哥是個契丹貴族,他會寫一手好字,是有可能的。”
李彥取出下一樣證據,何竟從衙門調來的戶籍:“但根據戶籍來看,他並不是,隻是一個逃民,入涼州後,貶為奴籍。”
“而你麗娘,祖籍寫的是並州,但我從你嘴裏,聽不到半點並州口音,涼州口音倒是很標準。”
“你不能把祖籍寫在這裏,因為身份上會出紕漏,隻有選個遠的地方,才不容易被查。”
說到這裏,李彥笑了笑:“當然,你現在也可以用一嘴標準的並州話,來反駁我!”
麗娘閉著嘴,一言不發,袖口微微拂動。
“當然,最大的破綻,還是那個得勝結!”
李彥見她不說話,雙手背後,開始踱步,自顧自的說下去。
怪不得狄仁傑喜歡長篇大論,這種將凶手駁斥到啞口無言的感覺,真不賴。
“你要把伏哥的死,栽贓到史明身上,隻憑他曾經調戲過你,顯然還不夠,於是乎,你想到了得勝結的扣法,上吊自殺,是要扣繩結的。”
“有鑒於日錄的主人從你變為了伏哥,當你提出繩結的證據時,所有人都被你騙了。”
“你用一個假證據,既證明了伏哥沒想自殺,又證明了史明是真凶,一石二鳥,太高明了。”
“但人都是有根的,你如果是我設想的那種身份,繩結自然也會露出蛛絲馬跡。”
“果然,我讓人去吐蕃使節團的馬球隊,獲得了證實,你的那個得勝結,就是吐蕃人慣用的繩結方式衍變來的!”
……
“六郎小心!”
正說到這裏,身後突然傳來焦急的大喝。
李彥的眼角餘光早就看到,麗娘拂動的袖中,突然滑出兩柄短刃,腳下閃電般踏步躥出。
電光火石之間,這個白麻孝衣的小寡婦,就變成了一位刺客,倏然間跨越雙方距離,滿臉猙獰的向著自己刺了過來。
“不好!”
康縣尉等人勃然變色,剛剛都聽入迷了,沒有發現李彥距離對方太近。
這下完了,保護了安忠敬,反倒讓李彥被凶手近身!
惱羞成怒的凶手對偵探下手了!
不過下一刻,眾人的目光又變得呆癡。
尤其是麗娘。
因為印入她眼中的,不是受到威脅的懼怕,而是一張比自己還興奮的臉。
“來得好啊!”
李彥朗笑一聲。
早就饑渴難耐的鏈子刀出鞘!
刀光如匹練!
斬!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