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自毀長城(二合一章節)(2/4)
把自己手上這些藝人留給那個小陳總,林楓隻會覺得惡心。
不過,林楓還是勸她們暫且不要輕舉妄動。
這倒不是因為林楓對凡華娛樂有什麽留戀,一是她們兩人的經紀合同違約金都挺高的,楊真真的經紀合同違約金在三百萬左右。
蘇麗莎的違約金甚至要一千萬了。
他知道她們是心甘情願花錢買斷自己的合約,來投奔他。
但是挖人的是他,那麽這筆“買身”的錢,就理所應當由他出。
她們好不容易賺了點錢,林楓不忍心讓她們自己掏錢。
尤其是楊真真,一直以來在圈內都是四流五流檔次,一年才賺四五十萬,甚至不如一個頭部的網紅主播,林楓出手才將她的咖位提升上來,名氣有了但是前麵一直在拍電影,真正賺到錢也就在《閃閃發光的姐姐》讓她火的這幾個月。
如果她要買斷自己的合約,今年就白幹了,說不定還得動用她自己的積蓄。
蘇麗莎違約合同高達一千萬,也是如此,她本來的咖位二流到三流之間,一年也就一千萬左右。
像冰冰,小爽那樣的明星已經是一線頂流了。
買斷自己的合同,也是等於一年白幹。
她們或許出於感情,或許出於信任,或許處於投機,做出這個決定。
林楓也得展示自己強大的立場和決心。
這錢,他不會讓她們出的。
林楓現在已經不差錢了。
塞納河48組合在上個月大火之後,給公司帶來了一筆不小的營收,廣告加商演一共有六千萬,扣去營業稅,到公司賬上有將近五千萬。
但是他的開銷也不小。
這些錢,一半要拿來發給組合成員,支付王茹和林楓本人的提成,雖然他是銀河娛樂的老總,但是他同時也是塞納河48組合的經紀人,屬於他個人的提成也是要算的。
隻不過林楓可以暫時不領取而已。
除了這些之外,公司的運營成本,再去除新專輯宣傳花的營銷費五百萬,賬麵上能剩下資金也就一千萬左右。
最大的收入,還是新專輯的大賣。
截止今天已經賣出九百萬張,快突破一千萬張了,不過其中六百萬張是上個月賣出的。
所以這個月在新專輯銷售上,分賬隻能分這六百萬張,能夠分六千萬左右。
這筆錢下周才能到,林楓算了一下賬,去掉發給女孩子們的提成,大概能夠有三千萬左右剩。
加起來,一共四千萬。
不過這些錢,林楓得留著,接下來公司的運營需要資金,要發員工工資,後麵買通稿,給手下的藝人做宣傳,投資影視劇,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
他不可能總是去借錢。
所以這四千萬不打算動,是運營用的。
除了錢的問題以外,還有就是楊真真和蘇麗莎現在都有演藝合同在身,楊真真接了一部電視劇。
蘇麗莎還有幾個廣告。
這些合同都是以凡華娛樂的名義簽下來的,如果不履行結束合同,後麵會被合同方追責,而且涉及到三方合同,處理起來比較麻煩。
林楓計劃是,讓她們先把手頭上的合同履行完,再去談與凡華娛樂解約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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