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知道我是誰嗎?(1/3)
王乙越想越覺得窩囊,先前牛逼轟轟的感覺一去不複返。
勞碌了大半的功夫積攢起來的好心情。
就這麽被一個神仙獎勵給毀了。
越想越生氣的王乙,決定去縣衙找點快樂。
“少主!”
王乙前腳離開房間,雉後腳便緊跟著迎了上來。
“你幹啥呢?”王乙點了點頭,繼續朝前走著,發現雉就這麽一直跟在自己身後約兩步的距離,疑惑的回頭問道。
“少主,老爺已經吩咐了,家中一切大事務,您都可以做主,隻需要王伯事後跟老爺一聲就行了,王伯安排奴婢做少主的狗腿子,形影不離,哪怕就是奴婢被人大卸八塊,也絕不能讓少主少了一根汗毛……”雉一臉真誠的道。
看得出來,雉其實還是挺認真的。
以他奴隸的身份,在這個時代是根本沒有任何人權的。
秦朝雖然以律法治國,但是他們這些奴隸卻不在秦律的保護範圍之內。
律法中隻規定了奴隸犯錯會怎麽懲罰,卻絲毫沒有提及主人對奴隸做了什麽,會有什麽樣的懲罰。
而事實就是,主人不管對奴隸做了什麽事情,官府都不會追究。
也就是,秦朝管製奴隸的有兩套模式,一套是全國通用的律法。
另外一套是家法家規,主人你犯了錯,要懲罰你。
不管是弄死你,還是弄殘你,或者慘絕人寰的折磨你,你都得老老實實的受著。
膽敢有絲毫反抗的意思,主人若是治不了你,就會讓官府來人拿捏你。
與此同時,另外一個問題就來了。
戰國時期那麽多的敢死隊都是哪來的?
那麽多奴隸組成的軍隊,為什麽會時不時的打敗正規軍?
答案就在於此,奴隸加入軍隊參加戰爭,隻要獲勝,所有人即可解除奴籍,恢複平民身份。
在這樣一個時代的大背景下,王乙竟然願意為了一個奴隸去跟官府進行對抗。
雖然錯不在於雉,但就這麽一件事情,已經讓雉徹徹底底的臣服於王乙了。
王乙努了努嘴,心中一陣暗道雉的虎狼之詞還真是不少。
“行,那你就跟著我吧!”王乙點了點頭,拍著雉的肩膀道:“好好幹,本少主保你將來吃香的喝辣的!”
“是,少主!”雉激動的看著王乙。
這已經是自己第二次聽到吃香的喝辣的這句話了。
哪怕少主是來哄騙自己的,那也值得高興啊!
試問整個王家,除了自己,還有誰讓少主出過這句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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