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伏在娛樂圈的金融大鱷

第四十二章 編曲伴奏(2/3)

    顏詩詩聳肩撇嘴道:“這我哪知道啊,我今天也是第一次來他家。”

    也許是瞧見了兩人臉上的異色,呂晨笑著解釋:

    “這套房子可不是我自己的,我一家人都住在這邊,隻不過我爸媽這段時間出差了,屋子裏就我一個人。”

    聽言,溫玉二人這才釋然。

    當進到音樂室後,溫玉總算明白這哥們為什麽連三十萬都拿不出來了,敢情這家夥把錢全砸在這個音樂室裏。

    音樂室房間上下左右的牆壁全都貼滿了專業的吸音棉,防止錄唱時聲音被牆壁反射產生混響雜音。

    另外高級電容麥克風、動圈麥克風、聲卡、話筒放大器、混音台、壓縮器這些錄唱設備應有盡有,看品牌沒有一個是便宜貨。

    角落那幾把吉他和鋼琴就更不用說了,光看漆麵光澤就知道是高級貨。

    這個房間裏的聲學環境和音樂錄唱設備,比之一般錄音棚也毫不遜色了。

    溫玉問了一句:“你這個房間砸了多少錢?”

    呂晨豎起了一根手指。

    顏詩詩猜道:“十萬?”

    呂晨搖頭道:“是一百萬,從上初中起,我的壓歲錢和零花錢就全都花在這個房間上了。”

    溫玉和顏詩詩聽完同時翻了個白眼,這就是有錢任性啊,這錢都可以付一套房子的首付了。

    參觀完呂晨的音樂工作室後,三人就回到了客廳裏。

    坐在飯桌前,溫玉把《夜空中最亮的星》和《沙漠駱駝》的簡譜旋律寫了出來,遞給了呂晨。

    這兩首歌曲他以前就是照著簡譜練習彈唱的,簡譜都記在腦子裏。

    呂晨接過簡譜後,也遞來了一份版權轉讓協議。

    溫玉將協議檢查了一遍,便簽好名字,摁下了手指模。

    這兩首歌溫玉都沒去注冊過版權,到時讓呂晨拿著這份協議,直接去登記注冊就好了。

    音樂作品的版權自創作完詞曲之後就已經產生了,就受到法律保護。

    實踐以第一個發表的作者作為著作權人,除非有證據證明其不是著作權人,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而顏詩詩發在圍博裏的那個視頻,上麵有上傳時間,能很好的證明溫玉就是第一著作權人。

    但現在進行了版權轉讓,呂晨還是需要去登記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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