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裝大佬是魔王?!

3.無聊的魔王沉睡了二百三十三年(1/5)

    真相

    &hings

    始終都是誘惑人的東西。

    “我發誓我始終都想不到,人類居然會建造出這麽高的建築樓層。”林德漫步在昨天他發瘋似的逃出來的街道上感歎著。“在我那個年代,人類城鎮最多的建築物就是富人家的豪宅...還有一些冒著黑煙的工廠。”那個年代,是有錢有勢的資本家剝削者無助勞動人民的時代,伴隨著科技的興起,魔法在那個年代也漸漸被遺忘,最好的證明就是從“煉金術”到“化學”的轉變,很多的人已經不在信仰所謂的“精神的力量”和懷疑“神”的存在,自然而然,這些人要麽是無信仰者,要麽就是沒有經曆過所謂的“聖戰”簡而言之,人們逐漸相信了科學,並更加傾向於依賴這個東西,當然,在林德看來,這也並不是是什麽壞的發展方向。畢竟,總有少數人用魔法來達到實現自己罪惡欲望的目的,可是科技,林德還真沒有見過,再加上之前那個發明了火車和蒸汽機的家夥總是在說:“科技造福人類。”所以林德也就相信了他的話語,大也許,林德也始終沒有注意到,這句話隻是針對“人類”而不是“血族”

    “真是有趣的進步...不是嗎。”林德摸著下巴打量著路麵上那種用柏樹混合著油脂以及石質材料鋪設出來的道路,才發現原來他們都是有統一的線分割的,中間一條黃線分割了上下兩個方向,每個方向上還有若幹相同方向的車道,每個車道上都行駛著一輛車。要是在他那個年代,最多也就隻有磚石地板和粗糙的木質輪子,就算再好也是鐵質,滾起來的聲音也很躁,比起現在,無論是速度還是穩定,都落了一大截。”真希望也有機會能坐一坐那樣的車啊。”林德笑著感歎到。

    漫步在人行街道上,摩肩接踵的感覺很快讓林德喘不過氣來。“這個國家的人口已經這麽多了嗎?!”他內心抱怨道。曾經他記得,就算在繁華的市區,街道上的行人哪怕在最繁華的時段也不會擠到將路燈都埋沒掉這種程度,因為,很多人死於戰爭,瘟疫,饑荒,剝削。在那個最黑暗的年代裏,街道簡直就像是遊蕩著亡靈的墓群一樣令人發顫。特別是在午夜,城鎮裏起了大霧,大霧在昏黃路燈和哥特建築的籠罩下更有一種很讓人窒息的恐懼感之中。“他們的穿著也有很大變化嘛。”林德將視線放在一位年輕的男性身上,他的褲子大約有七分長,穿著高幫的鞋子,輕鬆地將雙手插在了兜裏,寬大的內襯外麵居然還穿著黑色的外套,整體看上去非常肥大,而且頭上還帶著一個巨大的耳罩,兩根線鏈接在上麵,一直延伸到褲兜,那玩意下麵壓著的是棕色的短發。而另一位女性的打扮也吸引起了林德的注意,沒錯,是吸引,雖然林德現在是以女孩子“莫琳”的身份過日子的,但是“有些”方麵還是改變不了。至於女孩裝束的評價——

    “真是大膽啊...”林德的雖然臉上有些微微泛紅,但是嘴角還是莫名其妙地上揚了一下。在發現自己表情不對他慌張地躲到了另一批人群之中。“呼。”他輕鬆地歎了一口氣,接下來,還有更多新奇的事情等待著他去探索。還有更多新的情報等待他去收集。當然,在看到人們基本上都是這種打扮之後,林德依舊不忘感歎。在哪個自己那個年代,男士們大多都是穿燈籠褲,皮鞋,羊蹄袖,襯衫,大長袍等裝飾,女孩子的話隻有裙子和若幹款式,穿著品位隻分平庸和高等,當然也隻針對上層人士和下層人士。可是今天,大家穿的衣服各有其色,萬紫千紅,款式各個都不一樣,這無疑讓林德感到興奮。當然這裏不得不提一下,林德自己也挺重形象的,魔王總該有魔王的樣子,但是林德這個半吊子魔王,基本上都會在認真的事情上吃虧。所以,隨性就好,這也是他的為人處世之道。當然,隨性並不是隨便。“我也很想試一試好好打扮呢。”林德站在了一家商店的櫥窗門口,欣賞著其中所中展示的奢華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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