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淩靖方克明二選一(1/2)
雷蒙答應了專案組的條件,馬上就將重案組的辦公室作為專案組的辦公地點。
整個重案組的人員全都去反黑的辦公室,而且還宣布一切行動全都聽專案組指揮。
簡單說就是唐俊一句話就能夠調動警署內的所有警力。
明麵上還是會以雷蒙的名義進行宣布的。
雷蒙能夠做到這一點已經說明他的處境很不好,不破案麻煩還是會找到他的。
專案組從黃炳耀的手上過檔雷蒙是欠了人情的所以他趁機安排了一個狙擊手進專案組,走的就是雷蒙欠下的人情。
目的顯而易見就是要參與進來。
為什麽不直接跟唐俊說,黃炳耀可不傻有現成的人情用為什麽還要找事情。
唐俊看似無害實際上在他身上占不到便宜,黃炳耀聰明著呢。
於是兩份狙擊手的檔案就被雷蒙送到了專案組。
“唐俊,兩個優秀的狙擊手你挑一個,對付悍匪會有幫助。”
雷蒙主動幫忙借人唐俊沒有拒絕,先看看再說。
“方克明。”
“淩靖。”
檔案上寫的很清楚一看就知道是黃炳耀的人。
方克明,淩靖這不是神槍手中的人物麽,都是剛畢業的這是要帶新啊。
怪不得黃炳耀不直接跟自己開口,真是老狐狸。
二選一,如果可以他兩個都想要。
專案組能夠安排一個狙擊手已經很給麵子了雖然是剛畢業的,但也是有勝於無。
回想神槍手的劇情,在一次挾持人質的任務中,匪徒用鐵菠蘿作為威脅,淩靖認為匪徒要把保險環擅自開槍結果誤殺人質。
方克明在接收詢問的時候說並沒有看到匪徒有拉保險環,結果淩靖被判誤殺被送入監獄服刑四年。
實際上對淩靖的審判是有很多因素存在的畢竟富商的兒子(人質)是死在他的槍下。
再有他是擅自行動,即便沒有方克明的證明淩靖的還是要坐牢。
至於方克明最後像q仔說出真相,很可能是要告誡q仔不讓他走淩靖的老路。
反正人都快死了幫他看中的人一把將鍋背了也無不可。
從整個劫持人質的事件來說有劫匪在劫持過程中要同歸於盡的嗎,他們是在勒索綁票不是複仇。
劫匪危險當時負責行動的指揮官難道不知道麽,他們恰恰考慮最多的就是人質安全。
淩靖擅自行動觸犯紀律,就算行動成功也難逃追責,要是狙擊手都想他這樣行事那還要指揮官做什麽。
拉出去單幹不就好了,說不定真能成功。
因為槍手是不用考慮人質是否安全的,他們隻要鎖定目標命中目標就行。
你問劫匪怕不怕?
要說槍法肯定是淩靖更勝一籌,但是這家夥怎麽說呢作為反派主角不是沒有原因的。
紀律隊伍不是說你的能力強就有自視甚高的資本,完成任務才是根本。
行動是要聽從指揮,全組人行動要講究戰術配合不是認為有信心就可以的擅自行動。
淩靖的槍法是很好也隻是限於槍法,在唐俊看來他有資質但更適合做槍手。
方克明的表現同樣很不錯,槍法雖然比不過淩靖總是做萬年二哥,不得不說行動配合不僅僅是要有精準的槍法還要有大局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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