巔峰之路方晟

第5147章(2/2)

    大概五六年前,隱患終於爆雷了,起因是葡葒區與石塔區礦區協商後準備聯手修一條城際快速通道。區正府方麵想的是從城際快速通道轉到高速公路,可節省一半出城時間;管委會方麵想的是壓縮礦石運輸時間、降低運輸成本,可謂戰略雙贏。

    這條路無論怎麽設計,都繞不開李家灣宿舍大院,就是說肯定在拆遷範圍。麻煩終於來了:

    李家灣宿舍大院房改戶隻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另外八十套礦工住的宿舍兩證皆無;更麻煩的是,經過有關部門盤根究底調查,發現早在寧邦保安建李家灣宿舍大院時就沒辦手續,這塊地皮屬於農村集體土地!

    據說正因為此,當初談判時礦區方麵承諾將土地性質變更為礦區用地,也就是由農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要做成這一步很困難,不單手續和程序問題還必須得到省市兩級諸多部門批準,故而寧邦保安在其它方麵作了讓步。

    如果按章處置,這事兒似乎很簡單:有房產證無土地證的業主,根據省市兩級頒布的拆遷補償標準計算,都有詳細的、可以援引的細則;兩證全無的業主,隻能按最低等級集體宿舍計算,不可能“拆一還一”加現金補償,每戶大概隻拿到很少一點現金。

    有房產證的業主強烈要求自掏腰包辦理土地證,那樣的話刨去辦證費用再按正常拆遷補償標準還能多得一大筆錢。

    問題是辦不了。李家灣宿舍大院屬於農村集體土地性質,辦證前提要進行土地所有權的確權;然後還不是建設用地,還要進行建設用地的確權,但這會兒哪個幫你確權?明明屬於先占先建嘛。

    八十套礦工宿舍更麻煩,因為寧邦保安的性質已經變了,也更換了法人代表,雖然仍沿襲“寧邦保安”名稱,與之前省屬國企已不是一家單位,沒法幫礦工們辦理房改手續。

    礦區……礦區也不管這件事,因為雙方都沒履行備忘錄條款,沒有形成既成事實。

    按照最低檔次集體宿舍補償,每戶礦工家庭隻能拿到——七八千塊錢!而原先他們做的美夢是就近拿一小套房子,再得幾萬塊。

    如此懸殊的心理落差令得礦工們義憤填膺,群情激憤地跑礦區、跑葡葒區現在跑市府大院,揚言不解決問題堅決不搬,與李家灣宿舍大院共存亡。

    受此影響,計劃中的城際快速通道也耽誤了下來。

    但此事真要解決簡直是一團亂麻,涉及到最嚴肅、也是管控最嚴格的土地正策,既要翻舊賬,又必須獲得多個主管部門支持並積極配合,而且容易留後患,哪個領導聽說詳情都會倒吸一口涼氣。

    70515250/10878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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