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92

第3章 尋找張薇(1/2)

    李文傑之所以這麽急,是他想起了重生前發生的一件事,那件事,在塔山縣,幾乎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02年的時候,在塔山縣郊夾皮溝的一個坑洞裏,發現了一具小孩子的屍體,當時的屍體已經完全腐爛隻剩下白骨。

    後來經過DNA等一係列的檢測,這具孩子的屍體確認是塔山縣企業家張華華失蹤了十年的女兒張薇。

    這件事情當時十分的轟動,電視台和報紙都報道了。

    它的轟動可不僅因為逝者是塔山縣首富的女兒張薇,而是發生在她身上的悲慘更抓住人們的心靈和眼球。

    根據執法部門發布出來的案情通報,張薇不是被打死或者殺死,而是被人用膠帶困住了手腳和嘴巴之後,扔在那個坑洞裏活活餓死的。

    此後,這個案子也一直沒有被破獲,作案的犯罪分子始終逍遙法外,沒有得到他應有的懲罰。

    在得知了女兒的死訊之後,張華華和妻子一蹶不振,其家族企業此後也在很短的時間內倒閉,數千萬的家財成了別人的饕餮盛宴。

    李文傑既然先知先覺的知道了這麽個情況,那他就希望可以挽救這一場悲劇。

    李文傑可不是衝著那五萬塊的懸賞去的,盡管五萬塊錢足夠在塔山縣最繁華的四方街購買兩套房子。

    就憑著領先別人二十幾年的先知先覺,賺錢對他來說壓根就不會是個問題。

    李文傑是當過父親的人,他想到一個小姑娘就被人如此殘忍的扔在那麽一個陰暗的地方,活活餓死,他的心就無比的劇痛。

    那就是一個孩子,一個無辜的孩子,不管什麽仇什麽恨,也不應該以這種慘無人道的方式施加在一個天真爛漫孩子的身上。

    所以,李文傑現在就一個想法,那就是將那個孩子給找到並救出來。

    如果當初警方公布的案情是真實的,她真的是被餓死的話,那麽,結合那張尋人啟事,孩子隻是丟失了兩天,應該還有救。

    我們一個成年人在不吃不喝的情況下,生命能堅持七天左右,那麽一個孩子就算是折半,那也應該有三天的生命期,現在才兩天,抓緊的話,應該可以救人於水火。

    李文傑跑的那條小路就是通往夾皮溝的,他雖然沒有去過案發地點,可是,夾皮溝在哪裏他還是曉得。

    夾皮溝是一個山穀,屬於袁家寨的範圍,距離塔山縣城區大概四五公裏的樣子。

    那個地方由於溝穀狹窄,兩邊陡峭,不能種植任何農作物。再加上長滿了各種藤曼荊棘,因此一般情況下,別說外麵的人,就是袁家寨的村民,也不會去到裏麵。

    李文傑知道這個地方,還是因為他有一個好朋友叫袁偉,就是袁家寨的。李文傑曾經去過袁偉家玩,還在袁偉的帶領下上山打鳥,途徑夾皮溝邊上的時候,袁偉曾經給他介紹過那裏。

    一路狂奔,盡管走的是小路,李文傑還是差不多花了四十五分鍾才來到夾皮溝。

    救人如救火,早一分鍾到,那個張薇就少一分鍾的危險,救出她的幾率也大了一分,所以他並沒有先去村裏找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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