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侯

第一千二百八十八章 押司(1/3)

    都頭王建不愧是地頭蛇,當天晚上便找到了種桓。

    “將軍要找的蔣平卑職已經找到了,他住在城南三柳巷,是城南比較有名的無賴,整天跟隨一夥人對商鋪敲詐勒索,並以此為生,他有個姐姐,聽說出身也不太好,最近兩年被一個有錢人包養了,他目前和父母住在一起。”

    種桓看了看天色,天剛黑不久,他便對王建道:“替我找一個認識這個蔣平的人,口風緊一點,我今晚就要抓捕這個蔣平,明天一早,你找人假扮債主去蔣平家要債,就說王建昨晚逃債跑掉了。”

    “卑職明白了,將軍怕打草驚蛇。”

    “沒錯!”

    “我來安排,保證不會出漏子。”

    種桓賞了他十兩銀子,王建興匆匆去了.......

    三柳巷說是巷子,其實是一條很長的小街,在北宋年間很有名,它是賤戶的聚居之地,長長的小街上居住了幾百家賤戶。

    所謂賤戶,就是從事以聲色悅人的男女,妓女、舞姬、歌姬、樂師等等。

    在妓館、青樓、教坊以及酒樓、茶館等等活躍著大量以色悅人的女子,運氣好的,被有錢人納為妾,脫離賤籍,但大部分從業都在年長色衰後嫁給樂師,然後生兒育女過普通人的日子。

    但他們很難擺脫賤籍的身份,但轉機出在紹興四年,時任川陝宣撫使的陳慶正式下令,在他管轄的地界內廢除賤籍,一律改為平民籍。

    在三年前,陳慶再次下達雍王令,廢除一切特殊戶籍,包括之前的賤籍,還有匠戶、軍戶、商戶等等特殊戶籍全部廢除,隻改設兩種戶籍,一種是平民籍,一種是部落籍。

    部落籍顧名思義,就是生活在熙河路、河西路、靈夏路等地的各個民族部落,他們一半自治,一半受官府管轄,比較特殊。

    但並不是少數民族都是部落籍,不是這麽回事,比如定居在京兆的粟特人,生活在大同府的契丹人等等,他們都是以家庭為單位,沒有加入什麽部落,所以他們也是平民籍貫。

    所以三柳巷過去雖然是賤籍聚居地,但現在已經不是了,這裏和城內別的街道沒有什麽區別。

    一更時分,一個醉熏熏的男子出現路口,此人便是種桓要尋找的蔣平,他年約二十出頭,父親是個樂師,母親是教坊的舞女,父母把他姐姐培養成一個才藝姿色出眾的舞姬,對他這個兒子卻不上心,讀了幾年書就輟學了,十幾歲就成了街頭的無賴混混。

    他自己沒有房子,和父母住在一起,有時候去酒樓茶館打打零工,但大部分時間都在街頭鬼混,吃喝嫖賭,打架鬥毆,敲詐勒索,所有的不良習氣都學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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