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凡白若瑄

第349章 羅織奧義(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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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我可能做點兒事兒,你照顧一下。”我說畢,轉身便走了。

    ……

    在深刻領會羅織經之後,便覺得拿那本經書來對付這個老馮,實在是有點兒殺雞用牛刀的感覺。

    但是,為了趕緊離開這地方,必須要立刻行動。

    根據屠夫的情報,我們在晚課的時候,發現老馮沒來上晚課,便抓了幾個老馮的“同黨”進了洗手間。

    在洗手間裏嚴刑拷打。

    羅織經:死之能受,痛之難忍,刑人取其不堪。

    這話意思就是,死亡可以接受,痛苦難以忍耐,但是給人動刑選取他們不能忍受的。

    世界上沒人願意承受折磨,偏偏這個老七跟王躍一個德性,打人上癮。而且,專攻別人軟肋打,見不到傷還疼痛萬分。

    一晚上收獲很多。

    這幫人在看守所裏,早已經形成了利益鏈條。裏外勾結,不僅能得到外麵的消息,還能在裏麵管控外麵的事業。甚至,還利用那些看守進行內部的交易。

    起初覺得這事兒挺小,但是得到的消息,卻讓我知道這裏麵的水還真的挺深。而且,很多東西都是明碼標價。

    通過這幾個人的嘴巴,又吐出了好幾個人。

    我們一不做二不休,當天晚上把相關人員都做了個幹淨。

    當天晚上安排人盯著那幫人不允許他們靠近老馮。

    確認他們都回去睡覺之後,第二天一大早,便安排他們按照事先約定好的去舉報。

    準確的說,不是舉報,而是自首。

    我讓被打的那幫人自首般的向小劉交代。

    小劉知道時機來了,一個個的做了口供錄音之後,直接將這份證據遞了上去。

    這種事情必須要快,如果慢上一天,等老馮發現,或者小劉其他的同時知道的話,就很難辦了。

    當天一整天都沒有見到小劉,傍晚吃飯的時候,我看到付啟明直接被帶走了。

    那刻我知道,等待付啟明的日子,絕對不會好過。

    因為,羅織經的最根本要義是——羅織罪名——不管真與假的羅織起來證據來構成罪名!

    這不同於自首或者舉報那麽簡單。

    我讓那幫人找小劉,並不是讓他們將老馮那些罪名說一下那麽簡單,而是要讓他們幫著我,在老馮犯事兒的基礎上,羅織了一個假罪名。

    一個無中生有的大罪名,這個罪名直接涉及到了看守所的一把手。

    這就是羅織經中講的:人不言罪,加其罪逾彼;證不可得,偽其證率真。刑有不及,陷無不至;不患罪無名,患上不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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