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思明張倩

第26章 幼稚的自尊心(下)

“實話告訴你,我的確對你成為自己的女婿不滿意,所以我才會找人把你扔出林海,但我沒想到,你這個人還挺有骨氣,居然還敢回來。 正因為我欣賞你的骨氣,在你回到林海後,才沒在找你麻煩。 你和我女兒結婚的事,我是知道的。 昨天下午三點多登的記,沒錯吧?”我頓時一震,下意識的問:“那你為什麽不阻攔?”“因為我根本沒把一張結婚證當回事。 隻要我一句話,你們手中的結婚證,就是會一張廢紙。 ”白正初臉上露出了蔑視的笑容,那種蔑視,隻有可以淩駕在法律之上的人,才會露出的笑容。 白正初繼續說:“雖然我欣賞你的骨氣,可有骨氣並不代表有能力。 但因為菲菲喜歡你,我決定給你一個機會,隻要你能證明自己有能力,我就認你這個女婿。 ”“我不需要向你證明自己有沒有能力。 ”“你需要。 因為,你不能證明自己的能力,我就會把你扔出林海市。 我說到做到。 ”我猛地站了起來,攥緊了拳頭,怒視著他。 本來是來報仇的,沒想到卻成了被威脅。 巨大的翻轉,讓我怒火中燒。 但事實卻是,我的確鬥不過他。 自己在這個城市,猶如無根的浮萍,可白正初卻儼然是個土皇帝。 試想,當初一時腦子發熱做出的決定,是多麽的可笑。 白正初繼續說:“小子,想要出人頭地必須要審時度勢,你應該慶幸能和菲菲結婚,不然以你現在的情況,你什麽時候才能在有好幾百萬的人口城市闖蕩出來?”“坐下。 ”白正初說。 我氣勢全無,重新坐下,可為了證明自己的氣勢還在,依然盯著他。 白正初繼續說:“放下你那幼稚的可憐的自尊心,想一想,你現在沒有工作,蝸居在一個不滿十平米的出租房裏,我猜你現在全身上下也沒有三百塊錢吧?你拿什麽養我女兒,即使不是我女兒,哪一個女人會嫁給你這樣的人?以你現在的情況,你給我講尊嚴,不覺得可笑嗎?人作死容易,可要作活卻很難,報複也隻是一時的快·感,但報複之後,你又會獲得什麽實際的好處?以後不吃飯,不穿衣?現在,我給你個證明自己能力的機會,如果我滿意,就認你這個女婿,讓你的人生徹底改變。 ”“什麽機會?”我聲音低的幾乎連自己都聽不到。 “後天,你去畜牧局上班,我給你半年的時間,如果的你表現讓我滿意,我會給你和菲菲補辦一場像樣的婚禮。 ”“那我要有什麽樣的表現,才能讓你的滿意?”“肯定會有標準,等你到畜牧局工作後,我會告訴你的。 不過,這件事你必須對任何人保密,菲菲也不例外。 ”沉吟了半晌,我說:“好,我答應你。 但是,你必須如實回答我一個問題。 ”“你問。 ”“還是那個問題,你既然對我不滿意,明明知道我和菲菲去民政局領結婚證登,為什麽不攔阻攔。 ”白正初笑而不語,似乎是我問了一個很傻的問題。 我繼續說:“我相信你有手眼通天的本事,但我不相信,你會把女兒的婚姻當兒戲,畢竟婚姻對一個女人來說非常的神聖。 ”“原因很簡單,我女兒喜歡你。 而那種喜歡完全和違拗我,沒有任何關係。 ” 如果您覺得《趙思明張倩》還不錯的話,請粘貼以下網址分享給你的QQ、微信或微博好友,謝謝支持! ( :b/39/39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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