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騎絕塵

第五十五章 進展(1/3)

    說到奇怪的女人,林明立即回想起當初在和李思思吃西餐的時候,無意中看的那個女人。

    她就坐在林明斜對麵那一桌,提著一個LV包包,臉上戴著一副雷朋的墨鏡。從裝束上來看,似乎是一個很有錢的女人。在西餐廳出事的時候,她獨自一個人去了前台結賬。

    當時候林明還很奇怪,為什麽會有一個人來西餐廳吃東西的。而且那時正是雨季,外麵下小雨,女人戴個淺黃色墨鏡出門,真的隻是裝飾?

    現在回想起來,要輪到在西餐廳裏林明看到的最奇怪的人,一定非她莫屬。

    想到此,林明立即將這事告訴了小舅。

    方俊龍連忙問道:“她有什麽特征沒有?長相是什麽樣子?”

    林明回想了一下,為難道:“這怎麽記得住?”

    “也是,平常人對一麵之緣的人,本來就很難記住。除非這個人長得很特別,令人一眼看過去就很有印象的那種。更何況這件事也已經過去了好幾天了,如果看到照片或者本人,你能認出來嗎?”

    “不好說,她戴著墨鏡,將半張臉遮住了。除非她再變成那天的裝扮,不然的話,單憑我那點記憶,怕是很難回憶出來。”

    林明仔細回憶,他能記得那天那個女人的模樣,但要回想起具體長相特征,就有點為難人了。最主要的是他的記性還沒到那種過目不忘的地步,頂多就是比常人強一點,換了別人,對幾天前見過一麵的人,都可能完全沒有印象了。

    方俊龍有些失望地道:“那行,這樣你郵箱多少。我讓人發點照片過來給你認一認,我先去調查一下你說的那個位置桌子,看看上麵有沒有殘留的指紋什麽的。如果你想起什麽,記得給我打電話。”

    人的指紋如果殘留在硬物上,是不會消失的。哪怕你從表麵看不到指紋的模樣,用一些化學手段,還是可以複原出來。而且餐廳一般上一桌吃完,下一桌上桌的時候,服務員也一定會清理桌麵,所以留在桌子上的其它指紋應該很少,而當天在哪吃飯的最後一桌人,就很有可能把指紋留到現在,就如同現在去林明那個桌子提取指紋的話,他和李思思的指紋,就應該很容易提取到。因為當時突然發生案件,服務員也沒來得及收拾餐桌,現在的樣貌依舊保持原樣。

    作為犯罪現場,在警方提取完所有證物之前,都不允許開門營業,現在還貼著封條。所以方俊龍去查的話,還是有大概率找到指紋的,除非那個女人吃飯的時候戴著手套,或者所有指頭上全部塗上膠水,不然絕對不會找不到人。

    其實方俊龍寧願在餐桌上找不到任何指紋,因為在那個年代,指紋庫不發達,即便找到了指紋,也不一定能在指紋庫裏對比上。像白銀案指紋和DNA都有,但照樣還是那麽多年,才抓到元凶?

    所以一旦餐桌上幹幹淨淨,反而會讓警方更加有精神。什麽人去餐廳吃飯,會戴手套或者把指頭塗上膠水遮掩指紋?隻有凶手才會做這樣的事情。

    掛斷了和外甥的電話,方俊龍就讓手下的人將死者牛進妻子的照片發到林明的郵箱裏讓他辨認。死者死的那天牛進的妻子說自己一直在家,兒子讀小學二年級,因為放暑假,被送到了爺爺奶奶家,因此她是獨自一個人在家裏,沒有人給她作證有不在場證明。餐廳的經理說過,死者的妻子從不插手公司和餐廳的事宜,從來沒去過公司或者餐廳,他也隻是逢年過節,去死者家拜訪的時候,才在死者家見過她一麵。如果她喬裝打扮的話,餐廳經理認不出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其實這個年代,各種裝飾品已經普及,戴個假發,一副眼鏡,一頂帽子,就算身邊最熟悉的人估計也很難認出你來。所以在死者妻子沒有人能證明她不曾出現過案發現場的情況下,是有可能獨自一人去西餐廳進行行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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