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騎絕塵

第五十一章 偵查方向(1/3)

    做一件案子要想不被抓到,最重要的是什麽?

    低調。

    如果有人像周運凱那樣常年喜歡去看一些案件卷宗,在網上搜索各種真實案例,就會發現那些行為囂張,挑釁警方的變態殺人,其行為越怪異,就越容易被警方找到線索從而逮捕。

    這在犯罪心理學上,叫做犯罪表現欲。這種人往往喜歡彰顯自己的犯罪經曆,有拍視頻、拍照片,現場留下字跡,在監控裏羞辱警方等行為方式。

    著名連環殺人魔查爾斯在犯罪現場留下宗教符號和侮辱死者的話,警察根據這些線索很快找到了身為邪教教主的查爾斯。

    搶劫殺人犯康某砍死同村村民,搶走25000元財物,逃亡時撥打110挑釁警方,詳細描述了自己殺人過程,並稱“有本事來抓我”。警方根據手機移動端信號,迅速鎖定了他的位置,將他捉拿歸案。

    犯下了案子,還故意留下很多線索,以此來羞辱警方,挑釁警方的威嚴。這種方式在有些罪犯眼裏很酷炫,但在真正的高智商頭腦型罪犯眼裏,其實就是一種典型的腦殘行為。

    犯罪其實並不神秘,躲開監控、在犯罪現場不留下任何指紋、DNA等一切指向性線索,警察就根本找不到你這個人,拿你沒有一丁點辦法。

    除非你跟這個人實在有什麽深仇大恨,被警方強行摁了指印,寫了畫押口供,這基本就算你倒黴。

    不要懷疑沒有這種現實。聶案、呼案、滕案,很多例子證明,哪怕你沒有犯罪,同樣是可以被頂上殺人罪的罪名上刑場的。在2002年,可沒有什麽孤證不立的說法,即便有這種說法,也隻會體現在周運凱這種人身上。

    換了另外一個人,其實單憑那枚指紋,在那個有罪推定的年代,就可以讓一個無辜的路人上刑場。當然,這世上每年命案這麽多,也不是每一件都是冤案,更多的是還懸而未解的案子。

    像白銀案牽連這麽廣,影響這麽大,公檢法機關照樣沒有隨便找個替罪羊出來送上法場。而是幾十年如一日,孜孜不倦地追查著凶手。

    所以大部分的公檢法機關還是很好的,害群之馬終究隻是少數。至少方俊龍就不會做這樣的事情。

    方俊龍現在很頭疼,因為他發現,這又是一起難度很大的案件。

    昨晚開會的時候,眾人將案件匯總,聽到大家的闡述,方俊龍傻了眼。胡傑案沒有一點進展,而西餐廳投毒案,同樣沒有頭緒。因為警方排查了所有在餐廳裏工作的工作人員,赫然發現,這些員工沒有一個懂化學知識,也沒有一個身邊存在能夠得到化工材料的關係。也就是說,有時間和機會投毒的這些工作人員根本就沒有專業的知識。那麽警方就隻能把目光放在那個時間段來來往往的客人身上,可這該如何調查得出來?除了部分辦卡的,還有很多沒辦卡的人呢?

    這些人一沒留下電話號碼,二沒人知道他們是誰,什麽長相,警方怎麽查?跑到電視台上,跟可能投毒的那些餐廳客人說,警方現在懷疑你們,請你們立刻到警局接受調查?凶手又不是傻子,怎麽可能自己蹦出來?

    “氫氰酸即便是在實驗室,實驗人員也得全副武裝,穿安全服、長筒膠鞋,戴風鏡、口罩、膠手套,才能敢做實驗。因為這種東西,在26度以上就呈氣態,一旦吸入一點,短短幾秒鍾之內,就會使人昏迷,2-3分鍾,就可以致死。現在是夏天,氫氰酸應該屬於氣態,但要想製作出液態氫氰酸也不難,用碳和氨氣以固定比例加熱就行了,整個過程所需材料僅是甲烷、氫氧化鈉、氨氣等簡單物質。再進行冷藏保存,隻需要少量大概40-60毫克,就能置人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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