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騎絕塵

第二十二章 練習完成(2/3)

    梁曉嶽一邊看著林明的臉色變化,一邊斟酌用句道:“首先是人氣方麵,翻唱不如原唱的道理你肯定也懂,聽眾可能會聽翻唱,但主流還聽眾還是會在原唱手裏。其次就是經濟效益方麵,一首歌火了以後,商演、電視台、廣告請去的,肯定是歌曲的原唱者,你的那些朋友沒有簽約公司,公司也不會給他們安排這些賺錢的東西,這樣公司賺不了錢,你的那些朋友也賺不到錢,對雙方來說,都是一個很大的損失。所以我希望,你能好好考慮一下這件事情。”

    林明想了想,說道:“這樣吧,其實這隻是我自己的想法而已,我還沒問過他們的意見。今晚上有個聚會,我會和他們聊聊,看看他們想不想和我一起玩一玩。當然,我不會以損害公司利益為前提。”

    毛不易在參加明日之子的時候被人問起,如果以後有錢了會怎麽樣?他的回答是:想買一座豪宅,讓所有的朋友都能在裏麵和他快樂地生活在一起。

    人生就是這樣,充滿了相聚和別離。我們在和最好的朋友相聚在一起的那段時光,以為那是永遠。就好像你在七歲那一年,抓住那隻蟬,以為能抓住夏天。但終究不過是一現曇花,宛若夜空中飛舞的火花,轉瞬即逝。

    林明初中畢業以後就跟院子裏的小夥伴分開,在一起十餘年時光,總以為這中間隻是一個四中與一中的差距,但越長大,才會越明白。快樂的時光是短暫的,我們的人生就是在長久的離別與短暫的相聚中度過,就好像牛郎和織女一年的時間隻在七夕那一天相見是一個道理。林明上一世與他們分別在高中,往後大學各奔東西,除了生日的時候,天南地北聚一聚。更別說大學畢業後,繁忙的工作累得八個年輕人喘不過氣來,各自聯絡除了逢年過節問候,已經所剩無幾。

    正因為林明上一世經曆過這般與朋友的離別,才更加懂得珍惜如今的相聚。他想給他的朋友們寫歌,從來都不是為了讓他的朋友們覺得他有能耐,而是想讓大家在這青春中,不留遺憾,留下美好的回憶。

    聽到林明的回答,梁曉嶽鬆了一口氣道:“這樣最好。”

    他是真怕林明固執。

    桃木音樂發展到今天看似四平八穩前途無量,其實內中行情非常不容易,先不說當年他們如何突破重重艱難困苦,用一千多萬,做到了今天這一步,就說桃木音樂的未來發展方向,也已經越來越艱難。因為,要想更進一步,成為頂級唱片公司,絕對不是做幾場音樂會加上培養幾個準一線二線的歌手就能做到的。更多的關注量、更多的作品和更多拿得出手的東西來,才能在這個圈子站穩腳步。否則這輩子,桃木音樂都隻能局限在一個很小的圈子裏,不能動彈。

    所以,要想向頂級唱片公司進發,就得需要更多的契機。

    林明的加入,就是現在最重要的一個崛起機會。他的大量作品一旦被桃木音樂發行出去,所帶來的收益絕對會壯大這家陷入瓶頸的公司。因此無論是梁曉嶽和侯文輝他們,都不想這樣失去這樣一個機會。

    “合同的話,今晚我先帶回去,等我問過他們的意見後,明天早上給您這邊答複怎麽樣?”林明說道:“反正也需要檢查一下合同,仔細看看裏麵的條款,晚上如果簽了的話,到時候隻需要把合同送過來了就行了。”

    “可以。”梁曉嶽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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