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三千年

685 苛刻要求(1/2)

    “具體的原因很複雜,總體還是因為利益爭端難以調和,鄒星星準備重新找一家發行公司,首先選定了咱們華影娛樂。”靳海東簡單解釋道。

    “機會確實是好機會,但可想而知,鄒星星的要求肯定很苛刻,他提出了哪些苛刻的要求?你說一說。”

    靳海東苦笑道:“難怪周星星和以前的發行公司鬧掰了,他的要求實在是太苛刻了。針對咱們公司,他提出了三點要求:第一,發行代理費為5%;第二,票房保底15億;第三,排片要求最高待遇。”

    “他還真是埋到錢眼兒裏了,這麽苛刻的條件,恐怕沒有人會答應。”肖遙搖搖頭說道。

    難怪靳海東要過來請示他,鄒星星的發行條件確實太過苛刻,就連肖遙也覺得這樣的條件難以接受。

    國內的票房分成,院線和發行製作方的分成比例是固定的,但發行方和製作方的分成比例卻沒有硬性規定。

    所有影片的票房總額,要向國家繳納5%的電影事業專項資金,其次要繳納3.3%的特別營業稅,由影院從總票房中直接扣劃並繳納。以上兩項,合計5% 3.3%=8.3%,稱為“不可分賬票房”。剩下的1-8.3%=91.7%即為“可分賬票房”,又名“淨票房”。

    然後國家新聞出版****直屬的國有獨資企業——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中影數字電影發展(京都)有限公司(簡稱中影數字)會征繳淨票房的1%~3%作為發行代理費,簡稱“中數代理費”。由院線支付給“中影數字”。但該分賬階段隻存在於大片,小片沒有。

    最後在剩下的票房中,即淨票房扣除“中數代理費”後的票房,電影院分享50%,院線分享7%,製片方和發行方合計分享43%。

    如果電影院與院線是同一家公司,比如太古院線,那麽它將獨享這57%(即50% 7%)。如果製片方與發行方是同一家公司,那麽它將獨享這43%。

    那麽製片方與發行方如何分賬呢?

    一般來說,發行方會與製片方約定,收取5%~15%作為其發行代理費用。

    具體是收取5%還是收取15%,那就要看哪一方更強勢了。

    鄒星星是最具票房號召力的大導演之一,他的公司製作的影片當然要占據強勢地位,發行費肯定給的不高,這一點都是可以理解。

    但5%的發行費已經是業內最低標準,如果執行這個標準的話,那麽他就不應該再提出其他的可可要求。

    但鄒星星的胃口顯然很大,除了發行費要求最低標準之外,竟然還要求15億的超高保底,這就讓人無法接受了。

    5%的代理發行費,各大發行公司應該還能接受,但15億的保底肯定沒有一家發行公私會答應他的這種苛刻要求。

    去年國內電影的票房記錄,第1名是24億,第2名也隻不過是16億的票房。鄒星星竟然獅子大開口,要求15億的保底分成,對於發行公司來說,風險實在是太大。

    如果答應了鄒星星的這個要求,那就是一次風險巨大的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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