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子遙孫琳

第198章 棍棒底下出賢妻(3/3)

    劉子遙笑著說:“你之前不是叫我爸爸來著麽?”

    朱朱說:“我現在知道了,你不是我爸爸。”

    劉子遙摸了摸朱朱的頭說:“小調皮,以後你就知道事情的真相了,現在不糾結這個哦。”

    朱朱“嗯”了一聲,埋頭吃飯。

    本來劉子遙想承擔朱朱日常的生活費用,譬如說到時上幼兒園以及一些日常的雜費,但沈歡歡不許,她已經把朱朱當作自己的孩子,她要負責朱朱的飲食起居。

    過了幾天,附近有一家幼兒園開學,朱朱便被沈歡歡送到附近的幼兒園去上學。

    按照朱朱的智商,她完全可以勝任去念一年級,但校方覺得朱朱年齡小,正式念一年級有些過早,於是沈歡歡選擇把朱朱送入幼兒園。

    在幼兒園裏的朱朱當然像大姐大一樣,很受小夥伴們的歡迎,也受老師們的喜歡,她能舉一反三,有很強的思維能力和動手能力,當然也包括打架的動手能力。

    在幼兒園打架是不被允許的,於是朱朱那次差點被開除出園。那次沈歡歡趕到幼兒園不停地向老師和受害人說歉,盡管那個被朱朱打得那孩子很討厭,因為按照事故的起因,是對方那個孩子挑起的事端,結果對方那個孩子反遭到朱朱一陣痛打;不管起因如何,結果是朱朱拿掃把揍人。

    幼兒園見沈歡歡出麵說歉,暫且放了朱朱一馬,但朱朱得作口頭檢討,於是朱朱在有一天早上的第一節課開始之時站在同學們前麵說:“我要做一個好孩子,我不應該拿掃把打毛毛,我以後都不會用掃把打毛毛了。”

    朱朱的檢討給人的感覺是以後不用掃把打毛毛,但可以改用別的東西打毛毛。

    當時沈歡歡對朱朱的要求是,不但不能用掃把打毛毛,用別的東西也不能打毛毛。

    這一天劉子遙看到一個新聞,那新聞上說公園裏有個小孩販子盯著八個小孩在玩耍,八個小孩之中其中有七個順帶被其順利拐走。當所有人都覺得眼前這個社會是盛世太平之時,那些人販子就得心應手,把人家小孩偷走。

    被偷走的小孩當然不可能被賣到窮鄉偏壤之地去做童養媳,現在的人不管是合法的還是犯法的,都非常浮燥,他們不可能等到小孩長到做媳婦的年紀,他們不想這麽慢見到收益。人販子想賣這樣的童養媳,也沒人願意花這個錢養這種要養十幾年的童養媳。

    要媳婦他們還不如直接到越南那邊買就可以,那邊的買來就可以直接用,誰還花那麽長時間去從小養一個。

    在這種普遍浮燥急功近利的大環境下,人販子幹脆把拐來的小孩子賣給一些乞討組織。為了博取陌生人的同情,很多健康的小孩就被一些無法無天的家夥打斷腿打斷手,然後被放到街頭乞討。

    這是非常反人類的一件事,但事實卻存在於現實之中,要不然怎麽會有那種走在大街上突然聽到一個乞丐的聲音仿佛似曾相識的新聞,那是因為發出那似曾相識的聲音之人就是當事人兩年前丟失的侄女或者侄子,甚至是兒子或者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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