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恨不相逢未嫁時(1)(1/4)
“劉白!跟他們說我不在!”
上午的課結束,我跟小張從教室裏走出來,忽然看見胡子越跌跌撞撞地朝我們這邊衝,丟了這句話給我之後轉身閃進教室附近的廁所。
“他不是胡子越嗎?這是怎。。。。。。”
小張還沒把話講完,就看見走廊的轉角衝出一票人,領頭的那個大漢看到我,遠遠的大吼:
“喂,前麵的!那邋遢的家夥跑哪兒了!”
“啊?沒、沒看見!”
“你嚇我呢!他剛剛在跟你說話吧!”
胡子越失去一隻耳朵的聽力之後,平衡感和反應力就變的很差,而且而為聽不到的關係,常常把話講的太大聲。看來剛剛他說的話已經被聽見了。
大漢朝著我走過來說:
“你要是敢藏匿人犯我就連你一起打!他在哪裏!”
“不知道!”
事到如今除了裝傻,小張也幫腔:
“對啊對啊,我們根本就不認識什麽邋遢的家夥!”
大漢火了,一把揪住我的衣領,一張妞臉湊近我,鼻孔不斷收縮:
“媽的!叫你說就誰!少在那雞雞歪。。。。。。幹!”
說出“雞雞歪幹”這莫名其妙的粗話,伴隨著響亮的“碰”,大漢往前倒下了。我一看,發現胡子越手中高舉著沒出鞘的桃木劍站在他身後:
“這劍是用來殺鬼的,砍人沒辦法,但是當鈍器砸人的話綽綽有餘。”
幾個小弟看到大漢被一擊必殺,都嚇得落荒而逃。
“這是怎麽回事?”
我問,胡子越說:
“不過就做個交易唄,他在賣盜版光碟,我稍微跟他殺價他就暴走了,真實不近人情啊。”
“你還可以再閑一點,別失聰了之後連腦袋都壞了!沒事買啥碟片!”
“你說什麽失聰?”
小張問,他完全不曉得胡子越在等山的時候發生的事情,我也沒跟他解釋,隨便找個理由糊弄過去。
外出吃午飯時,我在大馬路中央撿到一個紅色皮包。
本來我是不想撿的,但看他很新,怕給人踩壞,左看右看又沒有像是失主的人物,隻好先撿起來放在安全的地方。
“會不會是從車上掉下來的?不然那麽大一個包應該不會沒發現”
胡子越變說邊把皮包的拉鏈拉開,裏麵除了幾疊現金之外沒有別的東西。
“靠,好多錢!”
一疊疊用橡皮筋捆著的百元大鈔躺在皮包裏,胡子越數了書,說一共有六萬六千元。我是鄉下的窮小子,一輩子還沒看過這麽多現金。不過好歹我也是個正人君子,跟胡子越是不一樣的。正當我準備說出“把這拿去派出所”的時候,胡子越搶先一步:
“拿去派出所把!”
“哇哇,你終於良心發現啦?”
“我的良心早掉水裏了,拿去派出所等級的話半年沒人認領這錢就是我的,如果有人認領的話也可以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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