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人生.

第411章 那個年月(1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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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林家所在的家屬院,家屬區的地皮,也賣了。

    林爸林媽叫林雨桐和四爺回去開家庭會議,商量這房子該怎麽分。

    “咱家,這四十平,連帶外麵蓋得房子,能分一個大三居,或是兩個小二居室。”林爸皺眉道。這顯然不能像是現在這樣,一大家子都能有個屋子。

    再加上,家裏老幺還沒有結婚呢,這婚房,怎麽也該準備了。

    林雨桐看了四爺一眼,就道:“你們知道的,我們這邊不缺房子。我們已經有三處房子了。就是三個孩子結婚,也都有地方。咱們離的又都不遠,自家就有車,十幾分鍾就能到的事。這邊的房子不用考慮我們。”

    林大姐也搖頭,“當初廠裏給我一個不到三十平的單間,現在也能換個小二居室了。我們就三口人,夠住了。”

    林大哥笑道:“我那邊因為我這個副廠長的麵子在,能換個三居室。這邊的房子……”

    還沒說完,就被林大嫂拉了一下,“爸媽,我是這麽想的。我們那邊的房子,換一個三居室。將來,你們二老跟我們住。這邊的房子分兩個小兩居室,給老幺一個,給小偉一個。老幺早該成家了,小偉呢,還有半年就畢業了,也該到了成家的年紀了。”

    這話聽著是沒錯。可這其實是直接將分給二老的房產給做主分了。

    給了小偉,其實還是分給老大家了。

    要真是為了給小偉結婚,他們自己完全可以不要大三居,換兩個小二居嘛。

    在這事上,老大家的媳婦動了心眼了。

    林爸抽著煙,沒有說話。

    林二姐臉一扭,“那這以後,我回來就沒地方呆了吧。”

    “怎麽沒地了?我跟你哥還能不叫你進門了?”林大嫂笑道。

    這樣的分法,她也覺得沒錯。要是分一個大三居,老幺結婚後肯定跟老兩口過。這房子肯定就是老幺的。但是分成兩個小二居,就公平了。老兩口有兩兒子,一個兒子一套,公平合理。

    她伺候二老,也沒什麽問題吧。

    自家兩口子跟兩老人住三居室,還能剩一個客房,不拘是哪個小姑子回娘家,也都能住開嘛。

    可對於出嫁的姑娘來說,房子是爸媽的,那就是回家。房子不是爸媽的,那回去就是做客。

    還是有差別的。再加上,如今林二姐雖說了有主了,但還沒結婚,這家往後,可不真就沒她呆的地方了。

    林雨亭笑笑,“小兩居太小了。還是三居室吧。這三居室分下來,直接放在小偉名下。我在外麵已經買好房子了。買了兩套,門對門住著。一套在爸媽名下,是複式結構,一百八十平。帶著六個臥室。都住過去也有地方。一套在我的名下,以後結婚,跟爸媽門對門住著。也能相互有個照看。”

    “哪的房子,我也買一套吧。”林二姐就笑,“跟爸媽挨著住。”

    “你以後還不定在哪定居呢?要什麽房子?”林雨亭嗆聲道。

    “不管到哪,這都是家,都是根,我總得回來住吧。”林二姐白眼一翻,“在香港呆過就知道了,以後漲的最多的就是房子。我留著升值行不行?”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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