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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我自己就是吃人的人嗎?(1/2)

    “外麵,外麵,來了很多群眾,都說是自己家裏失蹤過小孩子,聽說我們抓了個香港人,來這裏要孩子下落,我們要不要出去和他們交待一聲。”

    隊長皺眉:“交代什麽?

    和他們有什麽可交代的?

    就是小孩找到了,我們能隨便向外公布消息麽?

    政治責任誰來負?

    不成熟!”

    會場鴉雀無聲:“消息怎麽走露出去的?”

    “還不知道。”

    “這個事情我們不好出麵,給對外聯絡處王處打電話,讓他先和媒體打招呼,把可能的新聞報道壓一壓,然後讓我們這區街道派出所維穩副所長出麵,負責安撫這些群眾,(轉頭看身邊第二副支隊長)鄭隊,你帶幾個人也跟過去派出所的人負責聯絡。”

    鄭副隊長略胖全都是皺紋的臉點頭,掐滅煙:“好。”

    “你和派出所的人說清楚兩點,一、案情現在未明,而且目前隻是普通的殺死女友的凶殺案,和他們的小孩失蹤沒有關係,更扯不到什麽吃人案上,二、讓他們注意觀察分化這些群眾,能勸離的勸離,看熱鬧的一律驅趕,不行就把它們弄到封閉的院子或者學校臨時隔離,避免人群進一步聚集形成群體性事件,對於拒不離開的,登記他們身份,同是你讓派出所給他們分類,愛鬧事情緒不穩的以及能起到群體核心作用較有號召力的,都要重點盯防,膽小怕事可以拉攏分化的盡快弄走,明白了麽?”

    “明白!”

    “好,你們所有人要明白,避免事情擴大化,群體化,輿論化,是比案件本身還要重要的事情,其他的人加緊突擊調查案情,但願我們能順利過了這關,我立即向上級匯報最新情況,大家散會!”

    接下來24小時,各方人物紛紛登場,案情急劇混亂化,劉兆輝蘇醒後一直不停被審問,核心內容就是兩點:一、殺人吃人後的屍體在哪?

    二、具體的行動軌跡和殺人過程,劉兆輝拒不承認指控,對所有問題一律否認,對方采取車輪戰術,提審,反複問同樣問題12小時放回,隊長接到上級明確指示將劉兆輝正式抓捕:“香港人也不能在我們地盤胡鬧!抓起來!該怎麽審怎麽審!

    該怎麽判怎麽判!

    你和同誌們說,不要有思想負擔,要以大局為重,要懂政治,識大體,我作為主抓刑偵工作的副市長,這個後盾我還是當得起的!”

    隊長想問牽扯到外交環節會不會有問題,但抽了口煙後,說:“請首長放心,保證完成任務!”

    劉兆輝被收押後,“把他衣服都收走,留條內褲就行了,就說拿去做化驗,關到有空調的密閉小屋,冷風給我使勁吹!

    不能有身體傷痕留下,記住了麽?!”

    “他已經是重感冒。”

    “怕什麽!?感冒又不死人!趕快給我把口供問出來!看他還能熬多久!

    這個香港人,這麽他媽的難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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