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的女兒

十五歲(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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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可能是我們青春時代經曆過的最有悲壯史詩意味的大事件了。其實對於漫長的人生路來說,它隻是一座小土丘。隻不過,任何一座土丘,隻要離得夠近,都足以遮擋你全部的視線。

    大概就是這個不想活了的契機,我第一次回溯自己蒼白的少年時代,想起了十五歲的時候,紅球鞋用眼神告訴我,你根本不懂人生。

    我和各種人較勁,孜孜以求得到他人的認可,尋找世界上屬於自己的坐標,卻從來沒有真正用心去理解過任何人,也沒能看清楚所在的世界。

    也突然就懂得了,高中課本裏的《花未眠》,川端康成為什麽“常常不可思議地思考一些微不足道的問題”,為什麽要因為發現一朵花很美,於是不由得自語道:“要活下去”。

    而我一直閉著眼睛往前跑,錯過了許多許多花。

    後來我當然平穩地度過了那個六月,擁有了七月、八月、九月,乃至新的一年。我漸漸學會了,要睜大眼睛,慢慢地走。

    就在前幾天,有個讀者不知為什麽轉發了我2011年的微博。狗在打呼,咖啡機在沸騰,音響一遍遍循環著《銀魂》的新OP(片頭曲),

    我泡在浴缸裏玩手機。那時候微博還隻能發140個字,我記錄的也不過是一個平平常常不想睡的晚上。

    2011年,我畢業第一年,在上海一家外企做管理培訓生,白天上班總是卡著時間點刷卡,晚上回家隨便吃幾口飯,掃一眼電視裏麵的民生新聞,抓緊一切時間玩新買的PS3。遊戲都是老板幫忙預裝的盜版,唯一打穿的是推理遊戲《暴雨》,序章故事講一個家庭幸福的設計師在商場一時疏忽導致小兒子意外身故——這是我再次看到那條微博之後,回憶起來的2011年。

    現在是2017年春。我二十九歲了。

    我擁有了小時候最喜歡卻沒條件養的牧羊犬,談了幾次戀愛,出版了四本長篇小說,還有很多想寫的故事,也還有層出不窮的煩惱;搬家去了海邊,常常在夏天的晚上坐在岸邊喝啤酒,看海浪周而複始,衝刷掉一些,帶來另一些。

    我想寫一本書,送給三十歲之前的我自己。

    在這本書裏有我親眼看到的,他人生命中的閃光時刻;有我用記憶剪輯的人生故事;也有很多矛盾的我自己:水性楊花又深情,刻板又心思活絡,拚命想成為某些人“最好的朋友”,也同時在冷漠地拒絕另一些人。

    誠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真實的自我就像月光下的海。龐大,安靜,想證明給別人看的時候,卻隻能拍出一團焦糊的黑暗。

    但我覺得這一定是有意義的,以我還不成熟的筆力去勾勒人生旅途未眠的花,他們成為過風景,也裝飾過我的夢。

    2011年那篇微博的最後一句話是:

    “我23歲的時候希望自己永遠是23歲。24歲的時候,又覺得,24歲也很好。”

    那個讀者問:29歲也很好吧?當然。

    年歲增長,我卻依然像青春期愛很多男孩子一樣愛著世界的未知,依然無法預測自己明天將會成為誰,遇到誰。

    這才最有意思。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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