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82

第二十七章看,灰機(1/3)

    六月的暖風習習,李忠信安靜地走在街上,安靜的回首。

    他的目光掃過城市裏麵那些陌生而充滿朝氣的麵孔,心莫名地激動起來。

    這種朝氣是後世李忠信極少看到的,後世紙醉金迷的生活讓人們沉淪,也變得暮氣沉沉的,和這個時代的氣息截然不同。

    他重生到八二年的江城,城市裏有著這樣朝氣的人們,李忠信堅信,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夠讓這個城市鑄就輝煌。

    重生以來的這段時間裏,李忠信的思想開始發生了巨大的轉變,最開始的時候,他隻是想要讓家裏麵的人幸福,隻想要讓家裏麵的人日後不再為錢勞累奔波。

    可是,當李忠信在竹板屯那邊改變了很多人的生活,讓那些在地裏刨食的人們臉上露出了真誠幸福的微笑以後,李忠信的心境又有了新的升華。

    既然老天讓他重生到八二年,讓他成為了能夠決定很多人命運的弄潮兒,他應該要把目光放得遠大,讓江城因為他的存在而改變。

    “看,那邊的那個孩子穿了一件海軍衫,一雙回力鞋,還戴了一塊SH表,真帶勁。”

    “有什麽好看的,不過就是有錢人家的小崽子出來嘚瑟來了。咱們玩咱們的,那種走資派家的狗崽子,咱們不要去理他。”

    “就是,現在能穿這樣衣服,戴上手表的孩子就沒有好人。”

    李忠信沒有想到,他穿個衣服戴著表逛個街,怎麽就成了走資派家的狗崽子了。

    對於那些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李忠信也沒有任何的想法。

    嘴長在他們臉上,他也沒辦法控製,總不能因為這樣的一種事情和幾個孩子一般見識。

    後世的夏天在街上穿什麽?一百個人甚至能給予出來一百二十個以上的答案。

    可在這個時候,說起時髦,就是的確良。

    這種後世看上去特別土氣、穿在身上也不舒適的化纖麵料的東西,在當時引領了鮮亮、挺括的服裝潮流。

    也正是這種不用從地裏麵長出來的布,結束了人們大改小、舊翻新、補丁摞補丁的穿衣服方式。

    李忠信身上穿的這種白藍條紋相間的的確良,不光清涼,而且在南方十分流行,被叫做海軍衫,是他姑姑李淑梅到SH那邊開會學習時候花了十元錢買的。

    每一個孩子都有一個當兵的夢想,特別是當上一名光榮的海軍。

    李忠信當時穿上的時候感覺美美的,可是,他沒有想到,大周六的剛穿出來,戴塊看時間的手表,居然被另外的孩子鄙視了。

    被鄙視了,還被罵成狗崽子,他逛街的好心情立刻消失殆盡。

    李忠信覺得,這個時候要是經商做買賣還真是難,輕則是被掛上為資本主義複興奔走的走資派,重則在整個社會被千夫所指遭受難以承受的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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