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培養手冊

第1475 陳郡袁氏兄弟1(1/2)

    當然,金玨在用人方麵,從來就不會愛屋及烏,也同樣也不會恨屋及烏,他隻會憑借自己的記憶,或者依靠自己的判斷來確定某個人是否可用,而此人究竟授予他何種官職。因此,即便一直對於袁渙此人觀感不佳的金玨,並沒有能會影響到他對袁霸和袁敏的使用。

    實際上,在金玨看來,袁霸和袁敏其實比袁渙更有能力。

    二人進入到漢中郡之後,考慮到二人的身份,以及過往的經曆,金玨寫信讓杜畿在漢中郡任命袁霸擔任其中一縣的縣長,而袁敏擔任都水長。

    在秦朝和兩漢時期,根據法令規定,一縣有三主官,除了縣尉和縣丞之外,另外一個主官的官職名稱,是以一縣總戶數的多寡來確定的,人口萬戶以上的縣,縣官稱縣令,秩六百石至千石;萬戶以下的稱之為縣長,秩三百石至五百石。

    至於袁敏擔任的都水長,名字看起來不是太熟悉,但實際上,此官職在一郡之內所掌握的實權,以及承擔的責任一點都不小,甚至於比後來奉金玨命令返回漢中郡擔任漢中郡郡丞,勉縣縣令的鄧芝手中握有的實權沒有小多少。

    都水長,原本是秦朝,朝廷負責掌管地方水利的官員,有長或者丞,負責掌管陂池灌溉、保守河渠。

    在西漢,治水之官,原來分散在太常、少府、水衡都尉、三輔各部門,官名都叫都水長、丞。從武帝開始,設左右都水使者,總領水官。西漢末哀帝省都水使者。東漢改置河堤謁者。

    總之,從秦朝開始,一直到現在,朝廷都設有專門的水利官員。

    隻是,不管是都水長、都水使者還是河堤謁者,監管的範圍實在是太大,並不能夠完全監管大漢境內所有州郡當中的水利。

    因此,金玨決定,從他開始,便在地方上開始設立專門從事水利的官員。

    當然,以縣為單位設立水利官員,目前來看,既沒有必要,也必有那個條件。

    首先,即便是益州,也並不是每一個縣境內都有較大的河流的。

    沒有河流,設立水利官員,就是浪費,就是無端增加財政支出。

    其次,水利官員必須是專業的,而不是隨隨便便找一個儒生,就能去治理當地的水利。

    像清朝著名的清官於成龍,就是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

    於成龍在清朝康熙年間是一個清廉如水、且有一定治政能力的清官,但是,作為一個儒生,他卻對自己一竅不通的治水指手劃腳,誣陷同時期的治水能臣靳輔‘河道已為靳輔大壞’,結果後來的事實證明,靳輔治理黃河的大部分方略都是正確的。

    而且,靳輔死後,於成龍奉命治理黃河,所沿用的方法,幾乎全都是靳輔擔任河道總督時所采用的方法。

    最後,民間無小事,金玨要想憑借漢中郡一郡之力,支援他之後出兵與曹操爭奪關中三輔之戰,那麽,漢中郡境內的所有水利建設和維護,就成為了重中之重。

    金玨非常明白,若是靠從蜀中運糧到漢中郡,再由漢中郡將糧食轉運到關中三輔去,根本就是遠水解不了近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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