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章 悠悠歲月(130)三合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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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會腦補,越是腦補越是不堪。
這話暫時是傳不到金滿城兩口子耳朵裏的,而且所帶來的危害現在暫時也看不出來。不過那話是怎麽的,往往占了便宜就要吃大虧。現在兩口子看著老五幫家裏幹活,還真就想不到之後有那麽大的一個虧等著他們呢。
婚禮訂在正月初八。
初六,清寧和清遠一人一個行李箱,機場,準備回老家代表父母出席婚禮。
下了車,徐強和清平來接的。
清平在路上把這段時間發生的事,跟清平和清遠都了。
本來像是為了院子寫憑條的事,外人是不能知道的。但是清收那子,也不是啥省油的燈。聽見院子沒他的份,第二就逛到縣城,給他二叔三叔哭可憐:“……我大哥……結了婚一點人情味都沒有……那家裏都沒有我的立足之地了……”
然後該知道的人,不該知道的人,反正是都知道了這事。
不孝不悌啊!
清豐的名聲能有多好?
一出一出的戲,叫英子把當時老二罵她的話給原模原樣的還回去了:“你金家的先人虧了人了!羞先人哩!”
然後老二悲哀的發現,想羞先人也沒機會。
老大給兒子結婚,頭一竟然沒叫孩子去先人的陵地裏把先人迎回來!
按照正常的流程,是結婚的頭一,男方家的三代,即新郎、新郎他爸,新郎他爺爺,三代人得上女方家去。如果他爸不在了,就找叔叔伯伯,嫡親的沒有,同宗族的也行。爺爺輩的也是以此類推。畢竟,整個宗族裏就剩下一根獨苗苗的,這種不多,也不是結親的好對象,一般都是家裏也不怎麽樣的人才肯把閨女嫁過去,自然也就沒那麽些絮叨的禮儀。但是正兒八經的程序該是如此的,男方得去三代,去女方的家先人的陵前,正兒八經的帶著祭品鞭炮,跪下磕頭告訴人家女方的先人,兩家願意締結秦晉之好,這個程序叫‘司先(仙)’。從女方回來之後,再拿著祭品,去自家先人的陵地,燒新衣,放鞭炮。這叫‘迎先(仙)’。就是請家裏的長輩們的神靈跟著回家吧,家裏有喜事了,請回來受新人的參拜吧。
就是這麽一套的程序。
特殊時期的那十年裏沒這些講究了,近些年又開始回歸了。
大家基本都是這麽辦的。
清豐這個婚事呢,有點特殊,就是女方家實在是太遠,這想講究也講究不起來。
人家家裏要是遇到這種女方家很遠的情況,就是在十字路口畫個圈圈,然後對著女方家所在的方向,磕頭祭奠,除了沒能親自去陵地,其他的程序一個都不會省。
到了金滿城和李仙兒這裏呢,為了省了那些買祭品和給先人買衣裳的錢,以女方家遠不‘司’女方的先人為理由也就罷了,自家的先人就在邊上你家院子不遠處躺著呢,你都敢不去迎。
老二就他哥:“得把爺奶爹媽給請回來。”
李仙兒就接話:“請啥請?離的這麽近,要回來就回來吧。還要人去請!活著的時候不叫人省心,死了還不叫人省心……”
老二扭身就走了。
侄兒結婚的大喜日子,為這個鬧起來就把婚禮攪和了。再心裏不得勁,可那話是咋的,死人沒有活人要緊。活人都顧不過來,顧啥死人呢。
英子就老二:“要你操那些閑心。”
去先人的陵地燒祭品,衣服這些,有些人家講究,就燒真衣服,大部分是紙糊的,你用紙隨便折一個拿去燒了能費多少事。李仙兒不是舍不得這個,是跟金大嬸置氣呢。
一副‘你能!你強!你了不起!但我兒子結婚我就是不請你,你能把我怎麽著?我還能把你氣的死的不能再死。’的架勢。
所以,這事誰,李仙兒都不會聽勸的。
對婆婆的恨啊,到現在都沒消。
金滿城隻當沒聽見這事,喊清輝呢:“找的那個攝像的找好了沒?明兒準點來……得從八點開始攝像……”
李仙兒懟了老二,轉身就問英子:“叫花花在縣城去你那邊住一晚……在那邊發嫁,算是有那麽一回事……”娘家遠嗎?去哪迎新娘子?得找個地方吧。這又能用的到別人了。
老三在邊上本就生氣,不用英子就直接道:“去啥縣城呢?不管誰家的屋子是那麽隨便叫閨女出嫁的?”再了,從金家門裏出,再從金家門裏入,先人得羞死!
別他不樂意,別人也不會願意。
老三又偷偷打電話,原本安排的迎新娘的車給換了不打眼的舊車。想要好車裝門麵,對不起!沒有!
我爸我媽我爺我奶你都不認了,我們這些人在你眼裏算個錘子!
李仙兒沒招了,找了自家的妹子家,叫花花在那邊借宿一晚上,然後從那邊發嫁。
而且每個新娘子都是要帶女伴的吧。一般是十個八個的,但花花娘家不可能來這麽多大姑娘。隻能是男方幫著找。
像是清平清寧燕兒敏兒芳芳,再加上李仙兒娘家的堂妹侄女的,反正是湊夠了八個人。
一大早的,帶著花花去盤頭化妝的地方叫人家給收拾,晌午十一點又坐上接新娘子的車給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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