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村花

第218章 痛下決心(1/2)

    今天,陸飛爹起個大早,打算坐公共汽車進城采辦過年的東西。可是,還不等出門,禍事就上門了。

    一輛國土資源局的小車停在了陸飛家門外,從上麵下來三個中年男子,攔住陸飛爹問:“請問,你是陸飛家人嗎?”

    陸飛爹說:“是啊。我是陸飛他爹。”

    “大叔。我們青山縣國土資源管理局的。我姓孟,你叫我孟科長就好了。”

    “你們找我兒子有事?”

    “是啊。陸飛在家嗎?”

    “他昨天去了鄉政府,還沒有回來呢。”

    “那我們跟你說吧。”

    孟科長拿出一份材料,一本正經地說:“這是我們局關於農村宅居地管理使用的規定。昨天我們接到舉報,說你們家在青馬坎非法占有了一份宅居地。我們是來核實情況的。”

    陸飛爹嚇了一跳:“什麽?非法占有?這怎麽可能?我們家最近是新批了一塊宅居地。可那時我們通過正規途徑申請來的。我們還交了錢呢。收據我也有。”

    陸飛爹回到屋裏找收據,幾個執法人員也跟著進了院子。陸飛娘正在洗碗,不知道發生什麽事,就問:“小飛爹,什麽事啊?那幾個幹什麽的?”

    陸飛爹說:“說是國土資源管理局的。還說我們非法占有國家土地。我找收據給他們看。”

    陸飛爹拿了收據,給對方看了。那個姓孟的科長說:“大叔,你這收據沒有問題。關鍵是,你購買的那份土地不具備出售的法律效應。也就是說,你買了一塊沒有法律保護的土地。這是不合法的。”

    陸飛爹愣了,“啥?我們田支書轉讓給我們家的土地,是不合法的?”

    孟科長說:“沒錯。因此,我們要對你們的不合法行為做出製裁。土地沒收,還給集體。對買賣方方負有主要責任的一方做出五千元的罰款。對負有次要責任的一方,做出三千元的罰款。你是次要責任方。請你繳納三千元罰金。”

    陸飛爹可不幹了,“這哪裏行?我花錢買的宅居地。你們沒收,還要罰款?還有天理嗎?”

    孟科長耐著性子給陸飛爹講道理,陸飛爹說啥也不同意交罰款。更不同宅居地被沒收。正在這時候,陸飛回來了。

    看到國土資源管理局的人來到自己家,陸飛就意識到不好。當初,爹花了九千塊錢從田金屯那裏購得一塊宅居地。雖然說那塊宅居都說是田金屯的。可是,手續不健全。陸飛就擔心會出事。今天,果然國土資源局找上門來,陸飛一猜就知道,衝著那塊宅居地來的。

    “我就草了!國土資源局怎麽會知道我們青馬坎的這點事?肯定有人舉報。麻辣隔壁的,究竟是誰舉報了老子?”

    陸飛心裏生氣,不過表麵上很和氣,他對孟科長說:“孟科長,你們別生氣。我爹年紀大了,對法律不太了解。這件事你們跟我說好了。”

    孟科長問:“你就是陸飛?”

    陸飛點頭說:“是我。孟科長是吧,宅居地這個問題,我們家願意接受國土資源局的處罰。娘,把罰金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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