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純仙子王文超許可欣

第二百四十九章:督查案子(五)(1/2)

    第二百四十九章:督查案子(五)

    王文超笑著,拿出一根煙扔給了廖畢昇,也給林泉一根。他知道廖畢昇心理的最後防線已經被攻破了,接下來,廖畢昇肯定會全招的。王文超躺在床上,等著聽廖畢昇的結果。

    “龍哥本命叫曹應龍,本來隻是一個小混混,後來,韓勇與他姐姐勾搭上了,他姐姐是夜總會的一個舞女,廖畢昇一次去夜總會的時候見到了,就迷上了。隨後,就與這個女人勾搭在了一起,後來,為了娶這個女人與原配離婚與他結婚了。曹應龍因為有了韓勇小舅子的身份就開始在平陽縣黑圈裏囂張起來了,因為有韓勇在後麵兜著,他慢慢地就成了平陽縣的老大了,後來韓勇成了局長,他就更加的肆無忌憚了,這是我知道的一些關於曹應龍的訊息,有些事真的,有些是我從別人那聽來的,不過八九不離十。我以前並不認識曹應龍,有一次曹應龍的幾個手下當街砍傷了人,差點把對方砍死,後來,這幾個人被我們派出所給抓了進來,抓進來不久,韓勇就給我打電話,讓我把這幾個人給放了,並且直接告訴我,以後曹應龍的事讓我不要太認真。從那之後,關於這個曹應龍的事我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韓勇是公安局局長,說句不好聽的話,我坐上這個派出所所長的位置還是他提拔的,我能怎麽樣?我隻能聽他的。你說的那件殺人的事我知道,不過那個與我們派出所無關,那是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負責的,不過事情發生在我們轄區,對於事情我有個大致的了解。就是那人在曹應龍的賭場裏賭錢,這個賭場就在他開的那家夜總會裏麵。這人賭輸了錢,沒有錢還,就一直欠著,曹應龍叫人催了幾次,也打了幾次,那人實在是沒有錢還。後來,曹應龍就直接叫人把這人給砍死了。他這麽做的目的就是為了警告那些欠他錢的人。關於我包庇曹應龍和他手下的那些事,我想我們派出所的那幾個人估計都已經全部交代了,我都承認。我與曹應龍的關係也就僅限於此,我總共與他隻吃了三頓飯。他是公安局局長的小舅子,所以,對於我這個小小的派出所所長根本就沒正眼瞧”廖畢昇一邊抽著煙一邊慢慢地說著。

    “那你對於韓勇這邊有沒有什麽事要交代的?”林泉繼續問道。

    “韓勇最開始是公安局的副局長,我那時候是刑偵一隊的一個小隊長,因為我父親與韓勇認識,所以韓勇對我也有所照顧,後來有一次韓勇直接對我說,說東城派出所所長這個位置空缺,問我想不想,我當然想了,他就說,讓我拿十萬塊錢給他,他幫我擺平這個事。我那時哪有那麽多錢?東湊西湊最後隻湊了八萬塊,後來我就當上了這個所長,剩下的兩萬他後來也就我還給他了。韓勇當了局長之後,直接對我說,讓我沒給月給他交三萬塊。後來我也知道,不僅僅是我,平陽縣所有的派出所都一樣。我們縣城的派出所是每個月五萬,下麵的鄉鎮的派出所每個月是一萬。我們派出所又不是盈利機構,哪來的錢給他交?單靠上麵撥的那點辦案經費支持我們正常的辦公都不夠。我要是不給他交錢,我這個所長的位置就不保,為了給他交錢,各個派出所都想盡千方百計的賺錢。像我們縣城的派出所還好一點,因為我們轄區的娛樂場所比較多,像什麽迪廳、酒吧、夜總會甚至於賭博電玩城隻要是給我們交上一定數額的費用我們都一概不管不問,其實我們都知道,他們這些場所裏麵很多都涉黃、涉毒也有涉賭的。另外,就是像這次王主任這樣的事我們偶爾也幹,但是這個不是我的本意,主要是下麵兄弟見錢眼開,想弄點收入,我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據我所知,下麵縣鎮派出所為了湊錢更加的變本加厲,很多派出所都支持人開設賭場坐莊,據我所知,平台鎮裏有一家發廊,表麵是發廊,其實就是妓院,而這家發廊就是平台鎮派出所所長開的。韓勇其它的事情我知道一些,但是知道的不太多。我知道,他在林山市有一處房子,那是他給他外麵的一個女人買的,那個女孩是林山師範大學一個舞蹈係的大學生。那個女孩子又一次懷孕了,韓勇打電話給我,讓我到這個房子裏帶著這個女孩子去做人流的,他不敢自己去,怕被人看見。後來韓勇告訴過我,這個大學生跟著他,談的價錢是每個月五萬塊。他還說,這是他玩過最貴的一個了,因為這個女孩子身材好的讓他欲罷不能。那他這麽說,他在外麵的女人應該不止這麽一個。另外,據一次喝酒後韓勇酒精上頭後偶爾說的,說曹應龍的那家夜總會裏的賭場就是他開的,讓我們有些熟人靠得住的有錢人就帶到他那個賭場裏去支持他的生意,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不過我想應該不假。我知道的就這些,已經全部交代了。韓勇在每當局長之前,因為要把持在公安局內部的勢力,所以對我這個所長還是非常看重,一直把我當心腹看待,那時候我們走的比較近。後來他當了局長了,除了讓我給他送錢外,其餘的事情基本上就不讓我沾邊,所以對於他當局長之後幹的那些事我不是很清楚。除了那個師大女孩的事。我所知道的都已經交代了,還希望幾位能夠在領導麵前幫我多多說些好話。對了,我還交代一下我自己的情況,我這些年是有一些非法的收入,大多也是通過上麵那些手段得到的。我在林山市有一套房子,是用我老婆的名義買的。在平陽縣有一套房子,那是我自己的名字買的,不過那是我沒當這個所長之前買的了,用的是單位的公積金,全是靠我和老婆的工資還的,這是正常財產。我有一輛車,二十多萬的。另外,卡裏還有十幾萬的存款,全部就是這些。這裏麵不全是我自己的收入,還有我老婆的工資。我把所有的問題都交代清楚了”廖畢昇非常自覺,一滴一毫都說了出來,很顯然,他是個老同誌,對於紀委想要些什麽他非常清楚,基本上沒有多餘的廢話,也不需要林泉去問,自己一次性就全部交代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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