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之遼史

本紀第二十一(3/3)

    六月乙醜,以北院樞密使鄭王蕭革為南院樞密使,徙封楚王,南院樞密使吳王仁先為北院樞密使。

    秋七月辛巳,製諸掌內藏庫官盜兩貫以上者,許奴婢告。壬午,獵於黑嶺。

    冬十月戊戌朔,以同知東京留守事侯古為南院大王,保安軍節度使奚底為奚六部大王。

    十一月癸酉,行再生及柴冊禮,宴群臣於八方陂。庚辰,禦清風殿受大冊禮。大赦。以吳王仁先為南京兵馬副元帥,徙封隋王。壬午,謁太祖及諸帝宮。丙戌,祠木葉山。禁造玉器。

    十二月辛醜,弛駝尼、水獺裘之禁。乙巳,許士庶畜鷹。辛亥,南院樞密使楚王蕭革複為北院樞密使。

    閏月己巳,賜皇太叔重元金券。

    是歲,皇子浚生。

    五年春,如春州。

    夏六月甲子朔,駐蹕納葛濼。己醜,以南院樞密使蕭阿速為北府宰相,樞密副使耶律乙辛南院樞密使,惕隱查葛遼興軍節度使,魯王謝家奴武定軍節度使,東京留守吳王貼不西京留守。

    秋七月丁酉,以烏古敵烈詳穩蕭謨魯為左夷離畢。

    冬十月壬子朔,幸南京,祭興宗於嘉寧殿。

    十一月,禁獵。

    十二月壬戌,以北院林牙奚馬六為右夷離畢,叁知政事吳湛以弟洵冒入仕籍,削爵為民。

    是年,上禦百福殿,放進士梁援等百一十五人。

    六年春,如鴛鴦濼。

    夏五月戊子朔,監修國史耶律白請編次禦製詩賦,仍命白為序。己酉,駐蹕納葛濼。

    六月戊午朔,以東北路女直詳穩高家奴為惕隱。壬戌,遣使錄囚。丙寅,中京置國子監,命以時祭先聖先師。癸未,以隋王仁先為北院大王,賜禦製誥。

    冬十月甲子,駐蹕藕絲澱。

    七年春三月庚戌,如春州。以耶律乙辛知北院樞密使事。

    夏四月辛未,禁吏民畜海東青鶻。

    五月丙戌,清暑永安山。丙午,謁慶陵。辛亥,殺東京留守陳王蕭阿剌。

    六月壬子朔,日有食之。甲子,以蕭謨魯為順義軍節度使。丁卯,幸弘義、永興、崇德三宮致祭。射柳,賜宴,賞賚有差。戊辰,行再生禮,複命群臣分朋射柳。丁醜,以楚國王涅魯古知南院樞密使事。

    秋九月丁醜,駐蹕藕絲澱。

    冬十二月壬午,<六>以知黃龍府事耶律阿裏隻為南院大王。

    一:道宗諱洪基洪,遼文匯二聖宗欽哀皇後哀冊及仁德皇後哀冊均作弘。

    二:並民如賤疑「民如」二字倒舛,應作「並如民賤」。

    三:左夷離畢蕭謨魯及翰林學士韓運長編作:右宣徽使、左金吾衛上將軍蕭運,翰林學士、給事中、史館修撰史運。

    四:以上京留守宿國王陳留為南京留守按卷八七蕭孝友傳,孝友小字陳留,改上京留守,更王秦;頃之,複守東京。檢下文二年又以東京留守宿國王陳留為北府宰相。則此南京應是東京之訛。

    五:鎮武東勝等處鎮武,應作振武。索隱:「唐朔州軍額本作振武,遼已改為順義軍,此仍舊名。」東勝,地理誌五作勝州。

    六:冬十二月壬午十二,原作「十一」。按十一月庚戌朔,無壬午;十二月庚辰朔,初三日為壬午。據改。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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