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統給我滿級

第五章 傳說中的商務局!(1/3)

    會議室內。

    陸蕭右手插進褲兜,摸了摸兜裏的320元,沉吟道:“歌曲是我原創的,林毅哥你想買什麽版權?”

    這時空的版權陸蕭也了解過,和前世的差距不大,唯獨多了一個榜單權。

    榜單權顧名思義就是拿著你的作品去衝榜,比如導演編劇等等會簽署這個合約,然後才能以公司的名義去刷排名。

    而這個榜單權也包含了在天網上播放影視或者歌曲的收益...

    “嗯,礙於官方規定,因為你還沒有詞曲證書,我不能用買斷的方式和你交易,隻能采取合作的方式。”說到這林毅稍微抿了抿嘴。接著說道:

    “所以...你占整個歌曲收益的三成。”

    “林總,這...”聽到林毅說的話,坐在一旁王夢瑤猛地看了過去。

    三成?

    陸蕭瞳孔微縮,有些驚訝林毅的魄力,同時心裏麵開始估算起來。

    天網上發布的作品收益都需要繳稅,從一到五成不等,按作品的具體收益來計算。

    當然,不同的作品收稅限製也不一樣,像音樂、畫作這些肯定沒法和電影網劇相比,收稅的限度要低上許多。

    細節解釋起來太過繁瑣,總的來說按照林毅的人氣和以前的經曆來看,這首歌的收益至少會達到四成以上。

    這算下來就等於是說,這首歌收益至少是和自己平分,如果更火的話,林毅的收益還要低於自己。

    林毅哥...好人呐!

    有些震驚於林毅的大氣,陸蕭心底突然冒出個有些‘過分’的念頭...

    趕一隻羊是趕,趕一群羊也是趕。

    繼續賣都賣了,那一首兩首好像沒有什麽區別啊。

    而且...

    誰知道下次還能不能碰到這麽大氣的小哥哥?

    換上一幅老鴇式標準笑容,陸蕭腆著臉問道:“林毅哥,你覺得浮誇這首歌挺不錯吧?”

    “不可否認,這是我這次回學院最大的收獲,我很開心。”雖然不明白陸蕭為什麽突然這樣問,但是林毅還是非常耿直的答道。

    “那...要雙倍快樂嗎?”雖然感覺很像拉皮條的,很羞恥,但是陸蕭還是堅強的問了出來。

    雙倍快樂?

    一秒...

    兩秒...

    三秒...後。

    “你還有原創歌曲?”林毅有點驚訝了。

    自己當初可是從小就熱愛音樂,因為家庭的原因也接觸的很早,認識自己的人總誇自己是音樂天才,自己也信了。

    但就是這種情況,大學三年,自己一共也才創作出三首歌曲,而且其中兩首都還是有隊伍協助創作的。

    這第二首...不會很差吧。

    “如果另一首歌差太遠,我可是不會買的喲。”林毅仿佛確定了什麽,語言頗為平淡。

    要知道林毅也算是一個年少便出名的天才創作型歌手,怎麽會不知道原創歌曲的難度。

    況且30歲出頭的他已經是一位略有名氣的三級歌手,現在目標已經放在了四級歌手上,本身便擁有著一定的粉絲量,一般情況下,可是別人求著他來唱自己創作的歌曲。

    至於為什麽?

    當然也是因為榜單的存在,不僅有歌手榜,還有詞曲榜。

    想要在詞曲榜上留名,要麽是你的作詞作曲確實十分優秀,能從每季度的上萬份投稿中脫穎而出。要麽便是尋一名優秀的歌手來演唱你創作的歌曲,提升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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