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計中計(1/2)
幾日下來,黎芊荀都在蘭王府內審問犯人。她直覺這次派來殺手的人,並非是贏景瑞,而是其他的人。贏景瑞若是想殺她,隻怕不會想出這麽簡單的辦法,更何況直接買通殺手這種事情看起來實在是太過危險。
她拿著一條鞭子,在那邊甩來甩去的,故意在那些人的眼前晃著。
“快點說,究竟是誰買下你們的,要是不說的話,我可就不客氣了哦。”
那些殺手的嘴倒是很硬,顯然也是料定了黎芊荀隻要一天沒有問出來買主是誰,他們的生命就沒有威脅。不過耐心有限,再這樣下去,黎芊荀搞不好真的會先殺兩個來儆儆猴。畢竟蘭王府留著這些殺手實在沒什麽好處,拖下去還得浪費糧食。
十幾個殺手呢,死一兩個應該沒問題吧?
越是這麽想,黎芊荀的手就越癢。
黎芊荀動了動鞭子,就想用刑了。然而阿默卻攔住了她。
“公子,爺有過交代,實在問不出來的話……”
他欲言又止,後半段話就是要讓那些殺手自己猜想,但是黎芊荀心裏卻很清楚,阿默口中所說的意思是要放走他們。
如果實在問不出來的話,那麽放走他們的確是最好的辦法,再派幾個人跟蹤,如此,難免會知道他們回去跟誰匯報,到時候再查起來或許比言行拷問更加方便。然而若是要用這樣的辦法,就必須先將他們留在這裏嚇唬嚇唬,否則他們怎麽可能一回去就去找到自己的買主或者組織?
但是黎芊荀實在沒想到的是,她鞭子剛剛晃了兩下,其中一個殺手眼色有異,而後就招了。
“我說了你們能不能放我走?”
黎芊荀點頭:“自然。”
身邊的幾個殺手已經開始不服:“你應該知道,組織有組織的規矩,說出買主者,死!”
“我當然知道,可是我早就不想幹這種事情了!原先老大也跟我說了,這是最後一票,我還年輕,我是想回去討老婆的,可是眼下若是再不說的話,我就要先死在這裏了!”他解釋了幾句,之後又神色堅定地看向黎芊荀:“我知道買主是誰,但我要是說出來的話!你們必須放我走,而且……還要保證我以後的安全!”
黎芊荀看了一眼阿默,阿默正好此時也看向了她。
“好,我答應你。”
隻是,黎芊荀覺得有些搞笑,本以為不過是幾個江湖混混,但現在看來,這幫人當中,並不全是那些不值一提的無名小卒。
這樣的生死關頭,還有膽量同她講條件的,必然不會是什麽等閑之輩。
黎芊荀與阿默對視了一眼,阿默也不笨,自然明白了黎芊荀眼神的意思。
黎芊荀琢磨了半晌,猜測,這幫江湖混混當中,必然還藏著贏景瑞的人,贏景瑞這回,到底是借的誰的手,來行這種試探之實的呢?
黎芊荀翻了翻眼,瞟向他們,隻聽那唯一神色鎮定的人道:“我隻知道對方是個女人,至於是誰,我不知道,她給了我們幾個很多錢,隻要我們殺了一個叫千離的人,那個女人還說,千離不過是蘭王府的一介小小仆從,根本不值一提,死了也不會有人發現,於是我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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