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桃厲衍之

第1039章 拿購房合同求婚(4)

顧桐也是一副開了眼界的樣子,服氣了! 她也沒去看那份購房合同,把它摁了下來說:“交往半個月不到就求婚,你媽媽知道嗎!” “媽媽不知道。”厲天佑實誠地回答。 “講真……你這個會不會太早了點?我們……互相都不了解啊。” 厲天佑的這一舉動,著實嚇到了她。 顧桐所考慮的情況是,至少也要交往一年以上,互相了解,相處磨合,覺得可以,再考慮結婚的事。 “我私以為,隻要遇到對的人,時間長短都不是問題。我有預感,我跟你很契合。” “那在你以為,你拿購房合同跟我求婚,我就會毫不猶豫地答應你嗎?你把我想成什麽人了?有房就嫁?” 厲天佑一愣:“桐桐,我不是那個意思,我隻是想告訴你——” “我會!” “……哈?”剛有了一分危機感的厲天佑愣了一下。 桐桐一個轉身跨坐在他大腿上,嘿嘿一笑:“為什麽不嫁呢?” 即便,她隻是在開玩笑。 她能看出他的心意。 “差點被你的說話說半句嚇死。”還以為一不小心就惹生氣了,心裏正想著該怎麽辦才好。 顧桐笑笑,拿起那份購房合同瞧了瞧,然後翻開,看到裏麵的內容時,愣住了。 “你要寫上我的名字?” “必須的。” 他為的,就是讓她有安全感啊,所以才在最短的時間內辦好了這些。 顧桐看著那上麵的數字,吞了一口將它合上,轉過去看著厲天佑說:“謝謝你還有叔叔阿姨都不介意我的家世。但為了讓我們的婚姻變得更加的名正言順,你能給我幾年的時間嗎?” “做什麽用?” “我要攢錢,攢到我可以嫁給你的時候,可以為你分擔一部分,這樣我才能心安理得地在房產證寫上我的名字。” “不用!你可是我未來老婆,我哪裏舍得你那麽辛苦地去賺錢攢錢?這房子你也放心,用的不是我爸的錢,是我自己的積蓄,我願意寫你的名字,做為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那是我的事,你不必有心理負擔。” “不是心理負擔,我隻是給自己一個心安理得的理由罷了。當然了,這房子這麽貴,如果你要我付一半,我恐怕要成半老徐娘才能嫁給你了,所以……”顧桐嘿嘿一笑,“我頂多可以幫你分擔三分之一,再多我也給不起了。” “行了,我虧一點,勉強答應你了!”厲天佑挑挑眉頭,笑道。 如果這樣能讓她心裏舒服一點的話。 一開始他其實一分錢都沒有讓她出的意思,他們家的情況他已經知道了一二,她媽媽是拿不出那麽多錢的,她自己也沒有那麽多的積蓄。 自己的父母開明,也不會在這種事上計較,所以他自己就做了這個決定。 隻是再不答應的話,恐怕她會多想了。 桐桐是個自強自立的好女孩兒,她大概不想讓自己變成他的附屬品吧。 桐桐回到自己的小租屋裏,顧言躺在客廳裏的沙發上。 如果您覺得《千桃厲衍之》還不錯的話,請粘貼以下網址分享給你的QQ、微信或微博好友,謝謝支持! ( :b/40/4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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