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有錢林夕紫薇

第一千零八十一章 井底之蛙(1/3)

    林夕指著那輛臭氣衝天的保時捷911,說:"王經理,現在,我可以把這輛車子,三十五萬價格賣給這個李山了。"

    王健聞言,為難的看了看林夕,又看了看李山,現在車子成了這樣,他哪裏好意思再賣給人家啊。

    "這…"王健吞吞吐吐。

    李山咬著牙,看向林夕,這保時捷911三十五萬買的確不虧,可是。這個林夕實在欺人太甚!

    林夕聳了聳肩:"這輛車我才買了半天不到,機器裏麵沒有故障,拉皮噴漆清洗後,依然是一輛嶄新的車子,三十五萬誰要?"

    圍觀的人,大都是這一片的原居民,條件並不是很好,他們買車子,最貴也不過才二十萬,誰開過三百多萬的保時捷跑車?

    懂車的人都知道,林夕這話一點沒錯,這輛保時捷拉皮噴漆後,和新車幾乎沒有任何的兩樣。

    隻要機器沒出故障,底盤沒有被撞,其他的都沒什麽大礙。

    三十五萬,就可以買到這麽一輛跑車,周圍的人怎麽會不動心?

    一個人站了出來,說:"碼的。你們覺得買這麽一輛又破又臭的車沒有麵子,我不覺得,隻要車子機器沒事,修一修,洗一洗,還是新的,我買了。"

    另一個人也站了出來,說道:"我靠,你這叫什麽話?搞的我們就嫌棄了一樣,我也要買!"

    其他人紛紛站了出來:"哎,你們別跟我搶啊,我家距離鼎業花園酒店比較近。說起來,我也算是這個人的鄰居呢,要買,也應該我買才對。"

    "去你妹的,這能用距離近還是遠來說事?那我覺得鼎業花園酒店門口的流浪漢,比你更有資格買。"

    "都別爭了,這車我要買,我出三十六萬!"

    "哎呦喂,隻有你會加價?我出三十七萬!"

    "我出四十萬!"

    這麽一輛保時捷911,三十五萬往外出售,確實會引起眾人的哄搶,李山看著這個畫麵,不由握緊了拳頭。

    他又何嚐不知?這車子三十多萬買很值,但…林夕當著這麽多人的麵又是砸又是往上麵潑髒水的,他要是真買了,那開出去,可不是賺麵子,而是丟臉了啊。

    可是…不買吧…這…豈不是讓別人撿了便宜?

    林夕走到李山跟前,你不是一直在喊著要麵子嗎?

    林夕笑著說:"李山,你可得趕緊決定了,我這車子,可是有點槍手啊。"

    李山牙齒都快咬碎了,他看向林夕,大口喘著氣。道:"一輛破保時捷911嘛,有什麽了不起的?有便宜的,順心的,我自然喜歡撿個便宜,沒有的話,我原價買一輛就是了。"

    林夕哈哈大笑:"好,有骨氣!那行,我決定了,把這輛保時捷911,以三十五萬的價格,賣給第一個喊著要買這輛車子的人。"

    林夕指了下首先開口的那個男人。

    男人難以置信的指著自己,道:"什麽?我嗎?"

    林夕點點頭:"沒錯,你是第一個喊出來要買這輛車子的,其餘的人,都是在你之後,才有勇氣喊,單憑這一點,他們就沒你有資格擁有這輛保時捷911。"

    男人高興的不行:"謝謝林先生。"

    林夕看了眼王健,說:"去給他辦理相關手續吧,那三十五萬,你拿出二十萬自己留著,就當是彌補你賺不到那十五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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